2019淮北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核心提示:为加快象山区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省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部署,结合象山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升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先易后难的原则,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分类实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全面启动城镇居民棚户区改造,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

(2)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综合开发的原则。棚户区改造是象山区的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通过政府组织实施,市场化运作,统一规划、征集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设计标准,统一组织项目建设招标,统一调度棚户区改造资金,统一协调配套项目建设,分步实施改造。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开发建设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坚持统一领导、依法运作、个人负责的原则。区委区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改造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镇街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相互配合。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棚户区改造政策,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两种方式,对被征收户进行合理补偿安置,推进棚户区改造平稳有序进行。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1)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我区需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32个,计划投资约85.38亿元。涉及9个街道***11027城市棚户区居民。具体任务如下:

任伟街道两个项目1032户:(1)于庄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948户;⑵六合路棚户区84个。

东街两个项目720户:(1)长山路西组棚户区改造二期420户;⑵东街有300块零星地块。

西街7个项目1019户:(1)永光巷北地块10户;⑵红山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东地块有48户居民;(3)园区2号门地块81户;(4)一中南门55个棚户区改造;5]西山隧道东块170户;[6]西街零星地块280块;(7)西苑中学大门两侧375户。

湘南街道5个项目1.744户:(1)向阳棚户区改造552户;(2)长山路小学西侧14户;(3)国家购买的北、付嘉铁路线南块18户;(4)西城社区900户;5]香南街零散地块260块。

东山街道四个项目1.765户:(1)方鼎一期棚户区改造840户;(2)方鼎二期560个棚户区;(3)东山街道零星地块290宗;⑷周庄社区有75块零散地块。

三堤口街道6个项目466户:(1)纺织厂棚户区22户;(2)马楼庄棚户区改造二期240户;(3)南苑小区二期48个棚户区;(4)建设宿舍,改造棚户区50个;5]轧花厂棚户区改造61户;[6]田弘面粉厂有45户人家。

人民路街道2个项目:2011户:(1)花园小区棚户区改造二期1339户;(2)启源小区二期672户棚户区改造。

李楠街道两个项目2202户:(1)丁楼社区棚户区改造(含学院社区)2042户;(2)丁楼小区一期安置房160。

曲阳街道两个项目共68户:(1)运销三公司宿舍36户;⑵红色社区改造32户。

(2)任务分工

区住建局(区棚改办):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组织、协调、指导、考核、资金筹集和调度。

镇街: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数据摸底调查,建立被征收户基础台账,确保“一户一档”信息完整;禁止棚户区内乱、违章建设,组织实施项目搬迁;做好项目区房屋拆迁的安全监管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自建棚户区安置住房项目;做好棚户区改造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协调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

区国土分局:根据用地计划指标,保证土地供应;负责确定和变更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性质,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相关手续。

区征收办:指导街道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数据的摸底调查、汇总统计和政策宣传;明确项目征收范围,起草制定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和补偿协议并报区政府会议研究;负责货币化补偿项目的数据收集和资金支付,配合区棚改办做好贷款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办理房屋征收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征收。

区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跟踪审计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

区财政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融资,落实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争取国家、省扶持资金,落实同级棚户区建设资金。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违法建筑的巡查、防范和拆除。

区监察局: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行政监察意见,监督棚户区改造全过程。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格控制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

区目标办:负责调度和考核列入目标任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区法制办:负责棚户区改造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

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要根据棚户区改造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三,经营方式和融资渠道

(1)操作模式

区政府将组织镇街负责对无商业开发价值、分散小的棚户区实施征地拆迁,采取货币化补偿模式。

对较大的棚户区改造地块采取土地收储、项目投资、政府组织改造相结合的运作模式。一是以政府组织购买的形式实行货币化补偿。一是项目地块划分干净土地,公开挂牌出让,邀请有实力的大企业开发项目;二是采取货币补偿与自建安置房相结合的模式。为保证项目土地顺利出让,可邀请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先行介入,土地挂牌出让时摘牌,政府统一回购安置房;三是先进行项目规划,项目拆迁后再进行土地推介和招商;四是采取自建模式,通过捆绑勘探、设计、施工等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2)融资渠道

棚户区改造资金多渠道筹集,以“银行贷款为主,政府投资为辅,社会融资为补充”。主要来源:一是中央、省、市政策扶持专项补助资金;二是来自CDB和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资金;三是为政府和开发企业(有实力的)开辟融资渠道,吸引社会投资筹集资金;四是本级财政预算或其他资金。

棚户区改造资金短缺可通过商业贷款、申报国家资金、返还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投贷、零星捆绑申报等方式解决。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在区征收办设立专户,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封闭运行。

四。组织、实施和保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责任。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区领导包保棚户区改造项目责任制,每个项目包保一个班子、一个县级领导;实行周通报、半月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加快进度的强大合力。

(二)依法加强征收,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认真落实征收补偿、住房分配等政策,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和标准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房屋征收、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阳光化。

(三)强化考核问责,强化监督检查。区委区政府将与解珍签订棚户区改造年度责任书,落实督促检查机制,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对改造进展缓慢的解珍党政领导进行约谈,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进行问责,并在全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按照相关考核办法追究责任,确保全区棚户区改造高效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