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转成都需要什么?

所需的程序如下:

(一)学生因家庭住址、户口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由其监护人自行与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后,在学期结束后一周内或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二)联系学校有困难的,可以向当地教育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教育办公室安排就读学校。转学到本市其他县市的中小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由接收学校出具回执后出具转学证明;

(三)学生确因特殊合理原因从市外调入的,如从市外调入、人才引进、部队调动等。因其监护人有市人事局、教育局及以上证明,可不受时间限制办理转学手续;

(四)转学学校应在学生转学后出具转学回执,并寄送给转学学校,由转学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五)市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审批。

小学生需要办理转学到外地的手续:

1.家长与转学学校沟通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提交给转学学校。

2.父母应提供户口簿、调动原因及相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动、工作调动证明、房产证等。)到转学的学校。

3.转学并向家长出具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一所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同意后,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中上报审核;

5.转入学校并向学生家长发出转学通知,通知家长联系转学学校和主管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同意)和学籍档案转移。

6.转入学校,凭转学申请表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扩展数据:

成都小学在本市注册上学:

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按照“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非研究生最迟应在每学期第一周前被录取。

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要中途转学的,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学期中途转学。休学和处分期间,学生不得转学。公办中小学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申请转学。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