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三合实验小学入学条件
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以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为2009年8月31)的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为基础,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一)制定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图。
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以学校为单位,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根据人口分布、地理情况、学校规模、生源等情况,按照就近原则划定各公办小学招生区域,实行校长负责制。其中,三河社区本地户籍居民、石围村委会、泉坑村委会管辖的村民小组划入三河实验学区,铁门范村委会管辖的村民小组划入铁门范小学学区,响岭村委会管辖的村民小组划入响岭小学学区,莲塘面村委会(潭头村)管辖的村民小组划入莲塘面小学学区。其他(包括工厂、企业)以淡水河为界,吴恙村以南、淡水河以西地区按距离分别划入相岭小学、铁面畈小学学区,淡水河、吴恙村至联想工业园区河段,河西地区划入莲塘面学区,河东地区划入三合实验学区。根据本方案要求,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校一年级具体招生计划,教育指导中心绘制开发区各公办小学学区范围示意图。
(二)公办小学分批进行新生注册入学。
每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分两批: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和非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登记入学。
1.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第一批)
(1)报考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6月13;报名地点设在各公办小学校园内,学校必须设立招生办。
(2)开发区户籍学生分为以下三类,具体顺序如下:第一类为学区范围内的开发区本地居民(村);第二类是“双证”(户口本和房产证)齐全的新迁入户籍人员的子女;第三类是学区内户籍,但没有学区内房产证或者开发区内户籍有学区内房产证。
(3)凡新办理户口的,须经当地派出所(公安部门)核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学位资格。
(4)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是户口本;二是房产证明(如果是二类或三类,必须提供学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明);第三是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四是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明;五、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实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只是配合计划生育登记工作,不与小学入学挂钩)。
(5)本批次入学的适龄儿童,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后公示一周,公示后第二周内发放《新生报到通知书》。
(6)本批次招生后,视招生人数和学校教育资源的容纳能力,如符合招生条件的人数已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学校不予注册录取下一批次。
2.非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第二批)
(1)报名时间和地点:申请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4日。报名地点设在各公办小学校园内,学校必须设立招生办。
(2)非开发区户籍学生分为以下四类,具体顺序如下:第一类为本镇已婚妇女、女童(须提供社区、村委会证明材料)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均须报教育指导中心查验);第二类是惠阳户籍(指区内镇外户籍),居住在学区内(学区内房产证优先);第三类是在学区内有房产,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五年,有稳定工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第四类是在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无房产)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五年、有稳定工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
(3)开发区已婚妇女提供的学区内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材料,由指导中心和学校核对(先由学校核对,再由指导中心核对)。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学位资格。
(4)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是户口本(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居住证);二是房产证明(仅在一类或二类情况下提供)或租赁合同;第三是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四是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明;五是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实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只是配合计划生育登记工作,不与小学入学挂钩);六、惠阳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不需要惠阳户籍);第七,提供劳动用工合同、有效营业执照等。(不需要惠阳户籍)。
(5)该批入学适龄儿童按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后所剩学位数依次录取,按四种类型依次录取,直至录得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