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后不转移学籍怎么办?
转移程序如下:
1,转学学校出具义务教育学生联系函;
2.家长持户口本、房产证、转学联名信等在学区所属学校办理转学;
3.转学审批后写回转学学校;
4.转学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材料;
5、移交学校的教育部门审批并签字;
6.转入学校接受转学材料并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进入相应年级学习。
转移所需的程序如下:
1.提前通知申请:
如果你的孩子要转学,最好提前通知孩子的班主任,最好是在期末考试前后,因为这期间要给孩子订教材,交费用。
2.填写调动申请表:
此申请表应在转学学校领取。在转学手续上,应由转入学校先接收。收到学校盖章后,拿着转学申请表到孩子原学校盖章。去的时候记得带上孩子的户口本,方便你查孩子的学号和名字,需要比对。
3、接收学校申请:
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原学校一份,接收学校一份。申请表通过后,接收学校会在学籍平台申请学籍转移。
4.原学校通过学籍考核:
接收学校要先申请学籍,然后通知孩子原学校学籍负责人在学籍平台审核。通过后,孩子的学籍可以转到他想转的学校。如果学籍不转,他不是转,只是借。
5.拿走你孩子的学生卡:
目前大部分学生都有学生证,和学生的学籍一致。孩子考试是必须的事情。孩子转学后记得带上学生证交给接收学校班主任。
6、本县与其他县转移的区别:
现在这个县的学生转学手续简化很多,不需要纸质版,盖章就行了。只要两个学校都在学生注册平台上申请,在这里发布就可以了。如果要去别的县读书,还是需要纸质版的,需要填写申请表,需要县教育部门盖章。跨市的话,需要市教育局的印章。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六条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校注册部门和学校应使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以“与他人的隶属关系”为基础。除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重度残疾无法入学的学生,由承担送其入学的学校建立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