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程的机构设置

全国中小学学校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安全工程工作目标和政策;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整合与中小学校舍安全相关的各类项目和资金渠道,统筹中央资金安排;结合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全面衔接选址避险、建筑防火等各项防灾标准。,并组织制定学校建筑安全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调查鉴定、加固改造工作指南;明确相关部门在校舍安全工程中的职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管理中小学校舍建设;制定并检查学校安全项目的实施进度;设立热线电话,协调查办重点案件;协调各地各部门支持重点地区学校安全工程,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问题;编发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汇报工作进展。

国家学校安全办公室主任是教育部副部长卢鑫。副主任由教育部财务司、发展规划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监察部第四纪检监察室、财政部教育文化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局级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下设三个专业小组,每个小组由相关副主任领导。其中,协调规划组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关司局的同志组成;技术指导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中国地震局和教育部相关司局的同志组成;督导检查组由教育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的同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