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中小学教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中小学教育机构、职业中学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教师工资税怎么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月收入额减除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纳税。
3.营业收入,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财产转让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项所得的数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减除费用后的余额。稿酬所得数额应减少70%。
个人将其所得捐赠给教育、扶贫、脱贫等公益性慈善机构,捐赠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当在税前全额扣除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学校承认。
具有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公民,请求有关部门承认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承认。
合格教师第一次教学应有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