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工的书面作文是如何评分的?

作文的评分原则是:字数、立意、角色、字迹。

具体的评分标准是:

第一类作文38到50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以老师的角色书写,字迹漂亮。

第二类作文25到38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以老师的角色进行写作。

第三类作文10到25分:字数符合要求,意图明确。

四类作文0到10分:字数不够。

笔试大纲: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和《教学保障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和《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考试大纲》

初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7科目):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5科目;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6科目):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4科目;

其中,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与初中、高中教育知识和能力考试大纲相同。

以上是所有关于教工书面作文如何评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