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工的书面作文是如何评分的?
作文的评分原则是:字数、立意、角色、字迹。
具体的评分标准是:
第一类作文38到50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以老师的角色书写,字迹漂亮。
第二类作文25到38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以老师的角色进行写作。
第三类作文10到25分:字数符合要求,意图明确。
四类作文0到10分:字数不够。
笔试大纲: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和《教学保障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和《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考试大纲》
初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7科目):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5科目;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6科目):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4科目;
其中,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与初中、高中教育知识和能力考试大纲相同。
以上是所有关于教工书面作文如何评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