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来麻城读书有哪些手续?

需要在麻城(湖北省)就读的外地户口学生,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后方可就读。具体程序见《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14、15条规定。

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十四条学籍变动情况,包括转学、休学、退学、升本、复读、跳级、出国、回国、毕业、死亡等,应当及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更新,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归入学籍档案。

学籍管理以“与他人的隶属关系”为基础。除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第十五条转让。学生因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转学地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学籍转移手续由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由转入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进行验证。高中生转学以学校性质不变、年级衔接为原则。示范高中学生可转入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示范高中。

转入、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转移。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或者普通学校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他们的学籍可以转到新学校,也可以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的学生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协商决定。

学生省内转学实行网上审批,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严格审批程序,保留纸质证明材料。学生跨省转学按照相关省份学籍管理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