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要求是《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要求》。

修订遵循“实用、科学、先进、适度超前”的指导原则,注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以保障学生和教职工人身安全为主要目标。

从实际出发,强化问题导向,重点完善关键部位、重要措施、应急响应、技术支持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和技术规范。,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和特殊教育学校。

本办法适用于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管理。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责任自负的原则。学校应当依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

依法维护学校安全。安全管理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