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书法作品的题字

题记是指书法作品中除文字内容以外的书写内容。题记包括:文字内容来源、赠与对象、创作原因、创作时间、作者姓名及字号等。

写标题要遵循一些规则:

1.签名的位置要合适,尾款和正文之间要有合适的空白。

2.签名中使用的字体(脚本)不同于文本。一般来说,签名用的字体要比正文用的字体更轻松活泼。

3.签名的内容一般不要太长,控制在这个小写字母的长度内,如“XX年XX月XX日XX书”,控制在12字以内。

4.签名应该与文本内容相对应。如果是诗,签名可以写成“录XXX诗”“写XXX字”。

给老师的书法作品可以这样署名:

1.学生XXX尊重XXX老师案例前的书,请老师指正。

2.学生XXX想写XXX的诗/歌/对联/散文等。请指正。

3.学生XXX于X年X月X日向老师出示XXX的作品,请老师修改。

4.学生XXX敬书XXX作品在老师XXX先生面前以示对老师的尊敬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