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十大清官

中国古代十大清官:西门豹,春秋战国时期的魏人。当时的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百姓水深火热。王维任命西门豹为叶县县令,管理叶帝。

西门豹到了野地后,隐姓埋名地进行私人访问,打听百姓疾苦。他利用“河伯娶妻”事件,聪明地惩罚民众、朝臣和女巫,用事实教育民众,破除迷信。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洪水,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人民逐渐富裕起来。

西门豹一生为官,清正廉明,造福百姓。他死后,邺底人专门在漳水水边为他建了一座祠堂,供奉四季。?

赵广汉,西汉卓君吴礼县人。曾任颍川县令守敬,敬等职。

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早期执政最好的阶段。他不畏强权,聪明能干。上任头几个月,他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权贵家族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当地管理,改变当地不良风气。

《汉书传》里说善于处理政务是他的天性。赵广汉担任京赵胤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经常熬夜处理各种公务。而且善于思考,注重效率。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民皆称道。

巴荒,男二,西汉淮阳(今河南太康)杨霞人。历史学家班固评价说:“自汉朝建立以来,治理人民的官员人数还是第一。”

颍川县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上台后,采取了大刀阔斧的措施,大发善心,安置难民,重视农桑,教育他们。经过几年的精心经营,颍川出现了一派太平安定、官办清明、发展生产、“土地留边,路不拾遗”的祥和景象。因此,皇帝称赞巴荒是最好的收藏家。

本名许,唐朝长安人。他是唐朝最有名的专门处理案件的官员。

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与司法混在一起的,只有朝廷才有专门的审判官,但他们在官僚体系中的地位极低,很难有所作为。

徐有功虽然长期担任专职审判法官,但因为敢于严格遵守法律,打脸,平反了上百起冤案,挽救了一万多人的生命,而名垂青史。徐有功历任周浦司法官、刑部(大理寺)刑官、秋官外交大臣(刑部)、邵青主刑大夫。

徐有功做官的时候是吴周时期,当时有武侯作乱,有酷吏设下陷阱,所以要正确执法并不容易。由于徐有功前后办了六七百件大案,救了几万条人命,不可避免地得罪了酷吏和奸臣,频频遭到弹劾和审判,以至于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赦免,两次罢官,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然坚定不移,不拍马屁,一心扑在执法上。

狄(公元607-700),字,唐代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人。他考了明经(唐代科举制度中的科目之一),从此步入仕途。步入政坛后,他经历了两个时代:唐高宗和武则天。

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操,调任程大利,任钦差大臣。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方官侍郎等职。狄是一个官员,正如老子所说,“圣人善变于心,人善变于心”。为了拯救无辜,他敢于违抗君主的意志,始终保持着亲民不惧强权的本色。他始终居于阶级之上,忧国忧民,被后世称为“唐朝的中流砥柱”。

他被任命为负责刑法的程大利。在任一年后,他处理了前任遗留的65,438+07,000多起案件,没有一起上诉要求平反。这说明他处理事务的公正性可见一斑。后人以此为依据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甚至荷兰也有人编著了一本书《大唐帝国徐人杰审判传奇》。?

包拯(公元999-1062),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著名的清官。从少年开始,他就立志为国家做贡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来担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长官。历任监察大臣,如御史,掌管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以及军事要职,如调配京师,并担任出使辽国的使节;最著名的是他在天章阁和龙图阁做过学士。

他一生都严格要求自己。任端州知府,整顿吏治,打击腐败,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婉言拒绝,“不送砚台我不回”;他一生大公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强烈主张将皇族和宦官的一切违法行为绳之以法。

况钟(公元1383-1442),明代江西靖安县龙岗府人。况钟一生中最突出的成就是当了苏州知府。他直接减少了官粮,减轻了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了经济。

同时整顿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报仇。他安排好日程,每天询问一个县的案情,周而复始,没有间断。在头八个月,超过1500个案件得到清理。他审理过的案件,无论大小,基本都能保证百姓不受委屈,土豪不敢再作恶。

钟在位十三年,三任去职,三任留任,为苏州人民做了许多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为了纪念况钟,人们在他死后在苏州和七个县建立了祠堂。

海瑞(公元1514-1587),海南琼山县人。他所处的时代是明朝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地表平坦,当时就有危险。哈里年轻时,对社会问题表现出极大的关注。

嘉靖皇帝在住建部工作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关心,为了劝谏道教,一心求仙,在各地沉溺于修建寺庙和宫观。作为一个六品低级官员,他决心去死。这一次,他提出了著名的《坦白讲天下第一》,后来被称为《公安》。

再看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着生命危险进谏。虽然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格执法,消除暴力,洁身自好,同情人民,呼吁流放,注重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休止的剥削,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他的行动得到了人民的广泛支持。

唐彬(公元1627-1687),保南随州(今随县)人。主要成就在康熙朝,从官员到内阁学士、江宁总督、礼部尚书等。

唐斌做了一辈子官。他除了著书立说、发展理学之外,几乎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治理河事、水运上,注重为民减负、济民、兴利除害,以至于始终致力于践行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以求变“榛子遍地荒”为“盛世”

于成龙(1617-1684),清代山西永宁人。清顺治十八年(1661)入仕,历任知府、知府、道士、按察使、大臣、巡抚、巡抚、武装部部长、大学士。

在20多年的仕途中,他三次被誉为“出类拔萃”。他以卓越的政绩和清正廉洁的艰苦生活,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康熙皇帝的赞誉,在朝野声名鹊起,被誉为“天下第一清官”。?

康熙二十年春,康熙帝当面称赞他为“当今第一清官”。于成龙总是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并以中秋节期间向他行贿的官员为榜样。他去江南,入境时“微行”访民。面对“各郡各县官病积弊,江南尤甚”的局面,他很快颁布了《兴利除弊》。他贪得无厌,宽严相济,人说他走到哪里都是“官看风改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