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去广西玉林留学有哪些手续?

外国人去广西玉林留学有哪些手续;

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玉林市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1)小学

1.招生目标

(1)具有玉林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下同)。

(2)现役军人和烈士的适龄子女(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

(3)符合农民工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4)符合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生规定

(1)抽签学生报名。户口在学校地段内的适龄儿童称为地段生。按照“按户口所在地分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小学要按照玉州区教育局(含市政府)、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公布的地段范围,接受地段内适龄儿童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指定区域学校提交审核材料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查验监护人户口簿或儿童出生证明,以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

(2)现役军人、革命烈士子女(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在我市服现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军人的子女,应当优先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凭家庭户口簿、军官证、部队师级以上单位证明或县民政局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复印件及原件(仅涉及军事机密的不能受理),经批准后到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3)学区内有房(注:父母或爷爷奶奶的房屋所有权证加父母在市区无房证明)。可以在房产所属学校申请注册。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户口簿;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③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证明。

(4)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登记。随迁子女家长向所居住学校提出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明确说明子女想在市区学校就读的理由)。按照《玉林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提供“五证”:①户籍证明: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核对监护人户口簿);(2)住房证明:父母的房产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祖父母的房产权属证明,加上父母在市区没有住房的证明及社区对居住情况的核实,或房屋租赁协议的证明及社区对居住情况的核实;(3)合法经营就业证明:工商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或用人企业到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在市区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市区社保局出具的市区社保基金或养老保险收据)(4)居住证明:父母居住证,有市区户口的适龄子女不需要居住证;⑤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无监护条件证明(学校联系函)、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和学校出具的适龄儿童无监护条件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5)父母转移工作的适龄儿童入学。父母工作调动到市区学区内单位,父母户口尚未迁入学区的适龄儿童、适龄少年入学时需要提交的材料: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动证明。

(6)父母在外地工作的适龄儿童以借读方式入学。家住市区,父母都在外地单位(国家机关)工作。如果和其他亲戚住在这一带,就需要向其他亲戚户口所在地的学校借款。需提交材料: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单位工作证明、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委托其他亲属临时监护证明、其他亲属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7)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的适龄儿童入学。父母长期在外地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与本地区其他亲属同住,或委托本市监护人代为照顾,需要向其他亲属(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区学校借读。需提交的材料: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工作证及厅(局)级以上单位证明、委托的其他亲属(或监护人)临时监护证明、其他亲属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8)父母患重病或重度残疾,已丧失监护能力的适龄儿童,以借读方式入学。父母长期患重病或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委托市区一名监护人照顾,需向委托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学校借读。需提交的材料:适龄儿童的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县以上民政局、残联或医院的危重病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9)作为孤儿和被遗弃儿童的学龄儿童入学。户口不在地段学校范围内的孤儿、弃儿,由他人抚养或收养的,需要向抚养(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学校借读的学生。需提交的材料:寄养或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寄养或收养的合法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10)适龄儿童在相关学校注册后,学校会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负责审核材料的老师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学校会对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记录,同时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登记材料进行量化(详见附件3),然后按照量化分值从高到低排出,按照接收学校的学位从高到低录取,同时记录会很满。安排不了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你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相关学校按照相关政策安排你就读。如果不想上私立学校,就回到户口所在的学校。

(11)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免试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相关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提出意见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延期或免试入学。学校招生期满的,应当立即入学。

(2)初中

1.招生对象:(1)户籍属于玉林市2015小学毕业生。(2)现役军人和烈士的适龄子女(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3)符合就读条件的农民工子女。(4)2015符合借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规定

(1)规定户口属于玉林市学校地段的学生(户口在学校地段内的学生称为地段生)。(1)玉林市小学毕业的学生,由户口所在地玉州区(市属学校)和玉东新区新成立的招生工作小组直接在相应的初中学校入学。玉州区(直属学校)、玉东新区要严格按照玉林市2015初中招生划定的地段,在确保招生工作一致性、稳定性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分配,确保学校地段有户口的小学毕业生进入相应地段的初中就读。初中不得以学习成绩、身体健康(传染病除外)、思想表现等为由拒绝招收学校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②户口属于玉林市,但在玉林市外小学毕业的学生,想回原就读地的,应携带申请书、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学籍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中心小学或户口所在地初中,办理转学手续。学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工作小组将安排其就读相应初中,相关学校不得拒绝。(3)随父母工作调动的转学学生(含其他年级),辖区内学校应根据实际安排就读,地段学校相应班级学生人数确实已满的,由玉州区教育局、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安排就近就读其他学校,有关学校应及时接收,不得拒绝。

(2)现驻玉林市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军人子女,应优先在玉林市初中就读,但必须凭军官证、军官证,经各学区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3)学区内有房(注:父母或爷爷奶奶的房屋所有权证加父母在市区无房证明)。可以在房产所属的学校注册。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学生户口簿;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4)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升入初中的规定。农民工子女从小学升入初中须提供“五证一书”原件及复印件。“五证”即①户口本;(2)住房证明: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房屋租赁协议证明;(3)居委会出具的合法工作、营业证明(劳动合同证明或营业执照)或实际居住、居住在该房产的证明;4居住证:父母双方的居住证(玉林市城镇户口不需要居住证);⑤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村(居)委会无监护条件的证明。农民工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完整、不规范、不真实的,不能享受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待遇。跟随亲友进入城市学校的学生,不享受农民工随迁子女待遇。玉林市小学毕业的农民工子女。在所居住的公办学校或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凭“五证一书”、“五险一金”等材料申请注册。相关学校将根据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按照积分优先进行安排(详见附件3)。根据《玉林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细则(试行)》,参照办学标准,根据学位空置情况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记录持续至满员。如果本地段学校学位已满,无法安排,建议在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家长会联系学校,学校会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如果他们不想在私立学校读书,就应该回到他们户籍所在地的学校。玉林市外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市区惯例安排就读。玉东新区户籍的玉州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入初中。玉州区教育局将名单转发给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由该局安排他们上学。

(五)其他需要借款的规定。原则上不接受借书的学生。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书的,必须符合借书条件,严格控制借书。①家长工作已转入玉林市学校地段内单位,学生及家长户口尚未迁入学校地段时,需提交以下材料:a .学生家庭户口簿;b .父母的身份证;转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家庭在玉林市,父母在外地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与其他亲属同住,需要到其他亲属户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a .学生户口本;b .父母的身份证;c .父母单位的工作证明;d .居住地村委会(社区)证明;e .委托其他亲属出具临时监护证明;其他亲属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原件。③父母长期在外地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与其他亲属同住,或委托玉林市监护人代为照顾,需要向其他亲属(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学校借读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a .学生户口本;b .父母身份证、工作证、厅(局)级以上单位证明;c .其他委托亲属(或监护人)临时监护证明;其他亲属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和原件。(4)父母长期患重病或丧失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区监护人代为照顾向委托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学校提出借读请求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a .学生户口本;b .父母的身份证;c .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d .民政局、残联或县级以上医院的危重病证明原件。⑤户口不在地段的孤儿、弃儿,由他人抚养或收养的,以及需要向抚养(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学校借读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a .学生寄养或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b县级民政部门的合法证明和收养证明原件。⑥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借书的学生。参照借读生报名条件,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学校对学生申请借读的证明材料进行汇总核实,根据程度提出是否接受借读的意见,报新生入学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