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一级教师档案包含哪些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在评估表第1页“照片”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详细填写单位和个人的联系电话。
2、经单位核实,采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标准录入,打印《评审总结》,申报高级职称35份(高级中学除外) (参加答辩45人),申报中学高中级职称3份,内容相同的《评审总结》电子文本。
3.被告的个人商业自传10册。
4.现行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任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一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补发或换发的毕业证书必须同时提交;毕业证遗失的,由单位出具档案查找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任职5年以上的,为近5年)。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其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7.外语(含古代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无需办理审批手续的相关文件原件或经审核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8.1任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上任以来正式发表的原创代表论文和作品。申请系列有论文评审要求的,申请人应注明论文评审题目,其中,1篇论文申请中、副高级职位,2篇论文申请正、高级职位或破格申请。
10.申请系列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和证明,以及代表申请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其他原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