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谈论文献学
目前文字学分为形、义、音两个分支,每个分支都成为一门学科,而义的研究则趋向于一门独立的训诂学。通过对甲骨文和钟鼎文字的研究,文字的形式比许慎《说文解字》的时代有了很大的进步。语音部分发展的比较多。除了汉语之外,还研究了非汉语的泰语和缅甸语,这样比较同一个语系和近系的语言,不仅广泛,而且更准确。这种用于比较的非汉语,都是调查得到的现代语言。汉语的学习也为现代地方方言的调查开辟了道路。这种注重生活的现代语言,说明我们的学术兴趣已经延伸到了现代。虽然可能不实用,但总是比较接近现代。其实也未必完全不相干,非中国研究对前沿研究有用。一方面,我们在研究活生生的现代语言时,不能不关注语法,这也有助于文法的进步。训诂学才刚刚开始。“训”字的意思是解释文字的意思,“是”字的意思是用现代语言解释古代语言的意思。按照《训诂学》的词义和传统的训诂方法,训诂学虽然从词义的历史出发,也不得不关注语法和现代语言,但无论是词法、语音、训诂学还是语法,都是从历史趣味出发,迟早会逐渐延伸到现代;从近代兴趣开始到历史,似乎只有所谓的语义学。
“意义研究”这个名称是李安宅先生发明的,他用它来表述英国人里恰斯和奥格登的理论。他们说语言是模糊的。每个句子都有几个意思,这就是所谓的一词多义。唐代皎然诗风中说,一诗有数旨,数旨即数意。宋代朱也说过,读诗不仅要知意,更要知意之益。这也是“文外之意”或“字里行间之意”,可以称之为一词多义。正是通过对现代诗歌的研究,里恰斯认识到了一词多义的作用。他说语言的意义有四层:一是字面意义,即字面意义。二是情感,也就是梁启超先生说的:“笔总带着情感”。三是语气,就像公文里的向上平行向下的语气。第四个是意向,一个是一个,一个是一种意向,指的是诅咒,是另一种意向。他从现代诗入手,是因为现代诗据说很难懂,之所以很难懂,是因为普通读者分不清这四种意思,不明白语言和文字是多义的。但他并不局限于讲诗,而是延伸到一般语言文字的作用。
他说,听话读书如果分不清这四个意思,就会不理解,甚至误解。不理解或误解诗歌,当然会失去享受和修养。如果对某些语言不了解或误解,往往会错过大事,危害社会。也就是关于一些抽象名词的争论,比如“自由”、“民主”,往往是因为彼此的无知或者误解,结果往往是非常严重的。他认为除了科学解释真的是一、一、二,大部分一般语言都是多义的。所以,他觉得这件事大。里西阿斯被认为是一位科学的文学批评家,他的理论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他说的语言的作用可能有些过分,但他从活生生的现代语言中知道语言支配生活的力量,语言不是没有生命的。他们学校没有建立“语义学”这个名称,它所依据的心理学也不一定有定论。语义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可能还为时过早,但直接从现代生活出发研究语言和文字确实值得我们重视。
北平新生活报,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