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是谁?
5438年6月底+2007年2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轰动一时的教师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妇女案作出维持死刑的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9月10日,记者从平凉中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令,该院于9月10日对罗执行死刑。
女大学生举报小学老师。
48岁的罗是静宁县的一名乡村教师,从事教育工作已有20多年。他曾经在三所小学当过老师。被捕前,他是静宁县三合乡中兴小学的老师。据悉,罗在任教期间,曾多次传出强奸和猥亵女生的传闻。然而,由于缺乏相关证据,且涉案学生家长不愿揭露其家丑,罗的行为一直没有得到彻查,在逃的罗并没有悬崖勒马,而是继续加害自己的学生。
2006年8月14日,多名多次被罗强奸、一直在高校就读的女大学生,终于向静宁警方举报了罗的犯罪行为。大学生韩告诉警方,他在碣石铺中心小学读六年级时,从9月1997到6月1998,罗以讲解习题和交作业为由,将他骗进办公室数十次。大学生张还向警方透露,他曾被罗猥亵过数十次,并在强奸当时年仅12岁的同学韩时与人通奸。
韩某和张某的举报立即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重视,并立案侦查。2006年8月21日,罗因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被刑事拘留。经过警方的大量艰苦调查,罗的罪行逐渐被揭开。根据罗自己的叙述和受害人的报案,警方发现有数十名女性受害人,时间跨度从1988持续到案发前。但由于部分受害者不愿谈过去,甚至不愿站出来作证,警方发现证据充分的只有30多人。他们中的一些人从小学入学到小学毕业长期遭到罗的强奸和蹂躏,其中包括罗的一个9岁的旁系孙女。
人渣老师一审被判死刑。
2007年6月,平凉中院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罗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
法院查明,罗于1988年至2006年7月,在静宁县界石铺中心小学、三河乡安辰小学、三河乡中兴小学任教期间,先后强奸韩某、张某等31名7岁至14岁女学生。
法院认为,罗道德败坏,利用特殊的师生关系,在近20年的时间里强奸、猥亵多名在校女学生,并多次对同一人实施侵害。同时,在同一地点强奸两名以上幼女,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扰乱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罪行特别恶劣,社会危害特别严重,应予严惩。
2007年7月4日,平凉中院一审作出判决:罗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