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中小学子女入学积分公告
新市民,提醒您,我区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需要办理积分入学的普通学生,请参考以下操作流程:
1.应用条件
持有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可为居住地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新生排名。小学一年级新生:符合法定入学年龄(即201,2065 438+06[含8月31]前出生,已满6周岁),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初一新生:今年小学毕业的新市民子女。
第二步:日程安排
(1)提前预约: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积分入学业务采用网上预约服务模式。5月8日起,新公民(法定监护人)可通过“高明通”微信官方账号预约。第一次放号时间为5月8日17:30,之后每周日17:30发放下周一至周五的预约号。预约操作步骤:
(三)审核分数:5月23日至6月17。
(四)积分公示及受理审核:6月23日至6月29日,区委政法委和各乡镇(街道)流管办同步进行积分公示。申请人对积分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镇(街道)流管办申请复核,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积分排名公示:7月4日至7月8日。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和公示。公示结束后,区委政法委将积分入学信息移交给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接受地点
灯光小区地址:莲花镇街道安华路52号一楼。
4.评分方法
录取总成绩=基本分+加分+本区自定义指标分。具体积分见附件《高明区2022年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材料清单》。
5.评分排名规则
镇(街道)按照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在总分相同且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排名以其首次在我市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为准,证在前,排名在后。
6.整体宣传
将在高明微信官方账号、高明区人民政府网(区委政法委)、高明发布、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各乡镇(街道)流管办等官方媒体进行公示。
7.预防措施
1.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服务管理办法》,新市民只能在现居住地申请积分入学,只有一方配偶按照积分高的原则获得积分。跨镇(街道)重复报名的,取消积分入学资格。2、镇(街道)有多个受理点,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办理,在受理期限内,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受理点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新市民有伪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两年内不得在我市申请积分服务。
4.疫情期间,请出示您的健康码和出行码,自觉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防护。
8.文件下载
& gt& gt& gt点击查看附件1:高明区2022年新市民入学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2: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