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学法律有什么经验?
从2008年4月开始,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法律进学校”的学习。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又给了我们一次学习的机会。以下是我个人的看法。
一、学习宪法的经验:
(一)、充分认识修改宪法的重要意义。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进入新世纪后,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成果。宪法是立国之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自颁布以来已经修改了四次。这次修改是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进步性。
(2)充分认识这次修宪的特点:现实性和以人为本。
第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举世瞩目的大事,也是我国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大喜事。认真学习研究,手指头落实教育法,是当前教育战线的重中之重。《教育法》是教育工作的基础,它从教育工作的全局出发,为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指导思想和教育政策,以及与教育工作有关的各个方面规定了原则。
它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最正确、最全面的表述。
全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这说明了教师在教育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进而说明了教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的突出地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系统内的教育。它是在总结4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宝贵经验,借鉴世界先进国家教育立法经验,分析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科技和教育发展大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的。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进一步走上了全面法制化的轨道。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这对推进教育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体会;
对教师提出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思想文化和业务水平,热爱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该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自己的责任,也感受到肩上的重担。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但我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打下坚实基础的重任。作为一名教师,你必须全心全意地爱你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的大门时,你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孩子而不是你自己。爱学生、关心学生应该是教师的天职。俗话说,师爱是教师的灵魂。但在实践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喜欢每一个孩子,并不容易。教师不应该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个人亲和力、智力水平而对其特别尊重,而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对我们教师来说,更重要的是不断更新知识,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否则,不更新,不充实,你的一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最终走向腐败。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母爱,不断更新和丰富自己的知识才能与时俱进,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肩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
在这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中,我深深地认识到,要做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必须不断地从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21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素质高、潜力大、知识全面的教师,他们关心学生,忠于职守,不断充实自己。
四、学习《教师法》的体会: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和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守法是师德的重要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框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国于6月5438+0993+10月31日经NPC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但是,作为人民教师,我们对这支队伍中的教学方法的理解可以说是盲目的。过去我国教师长期处于没有法律依据的状态,所以很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是很多老师对《教师法》并不了解,所以即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不知道如何运用这些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所以,有法等于不能。教师作为文化素质较高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很重要。尤其是教法是必修科目。
长期以来,虽然《教师法》一直存在,但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少有人能主动运用这一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这说明教师仅仅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的基本权利。所以我觉得给我们新老师上一堂用法课更实际。
作为教育工作者,第一,要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知法守法要落实到每个教师的日常教学中。二是理解和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求,不能根据老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第三,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损害学生不成熟的心智,形成不健康的心理。老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伤害孩子幼小心灵的隐形杀手,必须坚决杜绝。第四,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中,要讲究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不仅要严格管理,还要耐心教育。他们对学生既要理性,又要感性,建立相互尊重、信任、平等的师生关系,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第五,对于有缺点和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要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
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体会: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的哪些权益受国家保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认识。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展的特殊阶段,决定了他们始终处于被抚养、被守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经常受到监护人、老师等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在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我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的想法。作为老师,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无论如何,他们是国家的未来,他们都会为国家的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一定要爱他们,关心他们,让他们不仅在学校能快乐的学习,也能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