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级教师选拔条件2023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当从事一线教学工作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讲座在省内同领域影响较大,得到了师生的广泛认可。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65438+10月1后出生)。
2 .中学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6个学年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不低于360学时/学年,校(园)长不低于160学时/学年。
3.学校(幼儿园)现任专职领导不在报考范围内;国家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省级“333工程”一、二级培养对象、江苏省“苏名师”或特级教师培养对象、获得教学名师、在聘期或资助期内入选其他省级人才工程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第二,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报,学校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在学校公示申报人员的姓名、职务、教学工作量和授课情况。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园区教育局。园区教育局组织初评,向苏州市教育局推荐人选。
三、工作要求
省级教学名师是高层次教育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考生政治素质、师德素质关,对师德有问题的给予“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