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小学是不是不允许中途转公办?
民办小学是不是不允许中途转公办?介绍如下:
私立学校的学生可以按规定转学到公立学校,学生有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需要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学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
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后,出具转学批准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证明到转出学校交换学生档案,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基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变更、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自主经营权的;(六)行政机关变更或者撤销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收取财物、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相关事项,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的;
(十)依法申请行政机关发放养老金、社会保险费或者最低生活保障金,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