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岳池县,张之辈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年6月-14 16: 54

民俗

首先,家族

宗族是由婚姻和血缘关系形成的社会单位。它是封建宗法制度的产物和社会基础。郡人把宗族称为“家”。

在过去,同姓同宗的人建造的祠堂遍布城乡,威望和资历高的成年男子被选为族长。族长负责修建祠堂,主持每年的春秋祭祀,管理宗族公物,制定宗族规矩,编纂族谱,调解族人纠纷。族长在家族中拥有最高权力。为了维护封建礼教和个人利益,他可以任意指责和惩罚宗祠内违反族规的族人,强占族内财产,欺侮族内妇女而不受法律约束。

为了他们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利益,部族间不时发生争斗。有的宗族还与邻县同姓同宗的人“联合”或“联合”。如1972年,祈福乡水口店蔡氏与及南充县同姓人有关联。民国时期,每当有新县令上任,都要在门口等候,拜访名门大族的族长,以求得到他们的支持;一些族长将他们的族规上报县政府审批备案,冬季至日祭祀必须由县乡长主持,才能获得政府庇护。保加利亚的乡(镇)和基层政权大多被操纵或掌握在当地势力强大的宗族手中。尤溪乡长罗盛平是罗氏家族的领军人物,太平乡罗氏家族的地主士绅占据了全乡百人访地的70%。还有平潭石崖乡庄氏、古县杨氏、苟角秦氏、兴隆谢氏、罗渡陈氏、赛龙乡蔡氏、中和乡段氏、林溪乡蒋氏、乡吴氏、洋河乡何氏等,在当地宗族中影响较大。所以在县民中,曾有“太平、尤溪的罗(指罗氏)不能打”、“白庙的田(指田家)不能租”、“苟角的秦(指秦家)不能打”、“石崖的“桩”不能动。杨和之“祸”(指何家)不得惹,古县、平潭之“羊”(指杨家)不得引,洛都之“橘”(指陈家)不得采,盛世之“谢”(指谢家)不得采,“洗马滩”不得采。

所有的宗族都有编家谱的传统。家谱是记载一个姓氏起源的族谱,记载了祭祀、家规、家法、风俗、职业、教育、文艺、历代溪口制度和氏族重要人物的事迹。有的宗族派人到祖屋拜祖抄族谱,或者派祖上的人送族谱,地方酋长继续写新的族谱。每个宗族都有手写、木刻或石印版的族谱分发给族人,以加强宗族之间的友谊,铭记祖训,让后人不忘祖先创业的艰辛。各种家谱都有四字、五字或七字押韵的宗族语序,并要求后人按辈分命名,避免乱宗。比如黄有16个字,分别是“太阳一代,世界一代,世界一代,世界一代,世界一代,世界一代,世界一代”。蔡家有20个字:“我是国之秀才,二三岁才好奇。我向钟唯众学习,向祖先致敬”;顾县杨有“重立政制,开早班胜显,清源,治泽汉河”等语。同姓不同门派的人的字代差别很大。

解放后,在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民主革命运动中,祠堂公产按土地法规定被征用,宗法制度被彻底废除,封建宗族势力瓦解。这个县大部分姓氏保存下来的族谱,在各种政治运动中被视为封建毒药,幸存的家族变量很少。只有中老年人还在用族名。少年随时代变迁,或随父姓,或随母姓。有很多带有时代烙印的名字,如建国、跃进、宏伟、永红、卫东、创新。不按辈分取名字,取单名的比比皆是。1976后,农村少数人以姓氏相联,提取族谱,举行清明节。

(1)祠堂

明清时期,外省移民迁移到岳池县,许多血统相同的人住在同一个村院或一个坝沟里。后来他们的后代繁衍生息,分散在各个乡镇谋生。同宗后代祭祀祖先,于是集资修建祠堂和家庙。祠堂内有神龛供奉祖宗牌位,春秋两季庄严祭拜。人口众多的宗族中,除了老庙,还有新庙、新庙、支庙。很少有姓氏不建祠堂,只办“清明节”的。

过去,这个县有许多寺庙。县内有李氏宗祠(街)、王氏宗祠(万兴街和北街)、何氏宗祠(西街)、黄氏宗祠(街和街)、郭氏宗祠(北街和万兴街)、林氏宗祠(文兴街)、范氏宗祠(西街)、陈氏宗祠(惠福街)。乡村中规模较大的祠堂有西坂公祠、平潭苏氏祠堂、尤溪罗氏祠堂、白庙唐氏祠堂、古县杨氏祠堂、红星李氏祠堂、齐福蔡氏祠堂、林溪蒋氏祠堂、游龙乡祠堂等50余家。此外,还有洗马贾母寺、东班郭家寺、高盛唐家寺、官桥姜家寺、翠龙香家寺、天台贾珠寺等十余座家庙。

每个祠堂内有许多不同的田地和房屋作为祠堂公共财产,由族长控制或由民众选出的管理者管理。田慧多租给穷人耕种,租来的山谷用来祭祀祖先,帮助孤寡老人,资助和奖励家里的穷孩子读书。每年,在清明节和冬季至日节期间,在祠堂或家庙举行祭祀仪式。清明节祭扫祖先的坟墓,在中元节邀请和尚和道士举行碗盆会议,在冬季的至日节祭祖后举行宴会。家族里的老人和成年男子都去祠堂吃饭。有些宗族在冬天的至日上不设宴,他们把肉券送到经理办公室去换钱。该县黄氏族谱曾记载:“14年(公元1925年)成立黄氏宗族自治协会,并制定其章程,改宗祠为不读书,主张宗族自治”。民国时期,裕民周氏祠堂、高星张世祠堂、醋溪罗氏祠堂负责人捐建祠堂兴办小学,各乡祠堂相继改建为私塾或小学。清代乾隆年间,从闽西汀州迁徙过来的何氏族人,在县城西街修建了何氏宗祠。有上厅、下厅、厢房、天井,建筑典雅,雕梁画栋。是县城较大的祠堂之一。解放前,田慧有300多亩,每年清明节和冬季至日节都有1000多人参加祭祀。

1950后,祠堂根据土地法被征用后分配给农民居住或公房,祠堂不复存在。

(2)家庭规则

岳池县所有宗族的族谱都记载着宗族规矩,刻在木牌上,挂在祠堂里,作为教子治族的金科玉律。宗法、家训、家法是封建宗法制度的产物,旨在宣扬封建伦理道德,用封建伦理道德迅速约束人。其中,教育子子孙孙努力学习,节俭生活,尊敬长辈,和睦的邻里关系仍由郡人传承。

黄氏族谱记载“春秋时,应荐祖先为香,为孝,为礼,戒嫖赌,劝为农、工、商专业”。“考上北京、省会高等院校的,用钱资助学生,鼓励成才”等宗族规则。

《何族谱》中的《家训》写道:“忠孝为先,耕读为本,兄弟姐妹相亲,克己善良,邻里子孙和睦,祖训铭记”。

张族谱中的“家法”记载:“凡在外赌博者,赏六十棍,儿孙纵容妻子辱骂父母长辈者,赏三十棍,妻子加倍负责;儿孙们害怕被父母的疾病传染,拒绝尽力为父母服务。四十棍欺族中寡;少数民族有对土匪和抢劫者处以死刑的规定。但张氏宗族并没有遵循“家法”。

各宗族族谱中的家规、家训、家法都大同小异。在清朝和民国初年,任何违反族规和家法的人。人们在祠堂里被当众鞭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宗祠对宗族的惩罚越来越少,直到土改运动后,封建宗法制度的流行被废除,宗族规则消失。宗族的概念逐渐淡化。

结婚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世界形象从古至今都没有改变过。岳池县的传统婚姻历史悠久。解放前,已婚男女不能自己做决定,他们依靠父母的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195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已婚男女有了自主结婚的权利。解放前后,由于时代不同,婚俗也大不相同。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链接:

第一,做媒

一男一女结婚,总得有人撮合。俗话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火柴。”做媒一般是已婚妇女做的,所以做媒的自然数叫“媒人”有些人专门做媒,有些人偶尔做。岳池县的说媒分为两种:一种是委托一个人撮合男女,然后委托最亲近的亲朋好友,了解对方是否有接吻的诚意,如果有,继续谈下去,否则,悄悄放弃,以免张扬,伤了面子;另一方面,媒人看到一男一女可以撮合,就急于撮合。做媒的过程大多是媒人先去女方家或者比较有钱的家里,然后再和对方谈。如果双方基本同意,媒人会尽力撮合,直到男方女方结婚。如果被收养的童养媳和她的亲戚、朋友、邻居之间的婚姻事先不是由媒人撮合的,那么在婚姻完成时,就要确定媒人,也就是俗称的“媒人”。

第二,走访住户

岳池县历来有访民的习俗。

当男女双方基本都想通过媒人结婚时,女方(或上门的男方)家为了保险起见,会由媒人带领多位同家或精灵的亲友到对方家里去相亲,伺机见自己的男方(或女方),民间称之为“探亲”。

第三,八字组合

解放前,男女双方基本下定决心订婚后,首先要把天干地支这八个字,也就是出生的年、月、日、时合在一起,请八字先生排成四列。他们以生日为中心,推算出自己的性格、财运、财运、长寿、婚姻等方面的贤孝情况,俗称“八字”。

第四,开耿

解放前,男女的婚姻,经过媒人不断的牵线搭桥,登门拜访,合上八字,才叫“订婚”。

动词 (verb的缩写)报表周期

民国年间,男女结婚时,用红纸把结婚日期和男方确定的婚礼事项列成清单,以书纸的形式交给女方家,称为“报婚日”和“送婚日”。

六、哭嫁

解放前,女方在门前嫁,哭着嫁。婚前半个月,至少婚前四天,女人就开始哭了。如果他们哭不出来,请找个人陪你一起哭。每天早晚哭一次,坐在床上一次哭两三首。第一次哭,俗称“开嗓”。你应该早点哭,在公鸡第一声啼叫的时候就开始哭。传说此时,大地的根须只有邻居哭泣时才能听到。结婚后,新娘家是幸运的,尤其是大家庭和富裕家庭。

七,礼物

解放前,男女结婚庆祝。

八、婚宴

解放前,在岳池县,举行婚礼,办婚宴。

九、拜香

解放前,岳池县的姑娘们结婚的第一夜都要和亲戚告别,俗称“拜香”。

十、坐在歌厅里

解放前,岳池县城乡,姑娘出嫁,坐歌厅。

新姑娘来访的第一天晚上,娘家人在堂屋中间摆了几张八仙桌,放了糖果、咸菜、瓜子、花生、茶叶,招待姑娘、大姐和来歌厅坐的客人。坐在歌厅时,新来的女孩戴上盖头,由伴娘搀扶着从闺房进入大厅,坐在检查侧的中间。她和歌手们围着桌子坐,不坐桌子的话就坐大厅两边。

Xi。结婚典礼

解放前,岳池县男方带新娘进门,叫“喜宴”。

十二、嘈杂的房间

解放前,在县城举行婚宴的当晚,宾客们聚集在新坊郎,忍受花烛之夜,俗称“闹洞房”。

俗话说,洞房越暴力,新郎新娘一生越吉祥。况且新郎新娘结婚三天,不分大小年龄。所以,无论老幼,都可以互相发生性关系。但是岳池县的长辈和年轻人很少参与其中。

十三。惠门

岳池县城乡男女结婚后,童星回了门。

结婚典礼的第二天,娘家派新娘的姐夫(如果没有公婆或者远房的)带礼物,坐轿子,或者坐滑竿,或者步行到姐夫家去接姐姐和姐夫,也就是俗称的“回门”。

十四、坐在满月上

解放前,在岳池县县城,姑娘出嫁半个月到一月后,父母去接她回去十天到一个月,民间称之为“坐月子”。

15.庆祝新年

解放前,在岳池县,婚后第一个春节到元宵节期间,夫妻双方都要外出走亲访友,俗称“拜年”。

十六岁,每一生

解放前,新生婴儿落地后第一个来到产妇家中的陌生人或第一个听到说话、走路声音的陌生人,俗称“陌生人”或“践踏陌生人”。民间习俗说:女人生男孩最好;生一个女孩,最好是一个男人能遇到每一个生命。有句话叫“男遇男,霉三年,女遇女,霉到底,异性相遇,阴阳相遇,互不相容。”虽然异性相遇是合适的,但人们还是视每一次出生都是不吉利的,所以每一个相遇和生产的人都应该善待对方。产权人要邀请每一个陌生人进屋看宝宝,对宝宝说一些“长命百岁”“从此幸福美满”之类的吉祥话,或者给宝宝起一个“狗”“凤凰”之类的外号。制作人遇到陌生人要尽力,除了送煮鸡蛋、红鸡蛋等丰厚的礼物给他们吃外,还要挂红(可以用红布条、红线)避祸。另外,一定要尽量满足它的要求:如果收了诗债,一定要如数偿还;如果你借了什么,什么都不要说,尽量借出去;有什么好问的,就要好好的,完整的。否则,陌生人为了避祸,会扯破裤腿,施以邪法,祈祷婴儿和产妇家庭会招祸。

十七,好消息

解放前,在岳池县,一男一女婚后生了第一个孩子,男方到媒人家和岳家报喜,俗称“报喜”。

十八、玩三朝

解放前,在岳池县,一男一女婚后生下第一个孩子后的第三天,产妇的父母、叔叔、阿姨、姐夫等亲朋好友,都会把鸡、蛋、肉、油、糖、酒酿,以及小防用的被子、枕头、衣服、鞋袜等滋补物品悉数奉上。

十九、坐在月亮上

在岳池县城乡,女子生儿育女,调理身体的过程俗称“坐月子”,坐月子的人称“母子”。

二十、吃满月酒

解放前,在岳池县,满月酒很流行。

为了答谢来三朝参观或送月亮礼物给父母朋友的客人,如嘎公嘎婆、叔叔阿姨、舅舅阿姨等。孩子出生和母亲坐月子期间,孩子的父母长辈要在孩子出生一个月的当天中午为客人准备好酒好菜,俗称“吃满月酒”。

二十一、结束开荤

解放前,岳池县新生儿四至九个月大时,要给他(她)尝肉,俗称“开肉”。

结束无肉饮食的时间只有在孩子长到四个月或六个月或九个月后的几天。男孩在四个月或六个月或九个月的时候可以吃肉,而女孩只能在六个月或九个月的时候吃肉。四个月大禁止吃肉。民间传说:第一,女孩子四月吃肉,长大后喜欢到处张着嘴吃,没有漂亮和优雅就很无聊;二是四月开个肉,长大了就死了,有再婚的运气。“常言道,戒肉四个月,男人可以吃米喝酒,从四面八方获得财富;六个月肉,男六六晋升,女六六旺;斋戒九个月会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