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记录应该记录什么?

安全检查记录表的内容如下:

(1)检查现场和隐患。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以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为主,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和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检查思想

在查隐患、找不安全因素的同时,要注意检查企业领导的思想路线,检查他们对安全生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把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特别是要严格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的执行情况。

(3)检查管理和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也是对企业安全管理的一次大检查。检查企业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是否落实了“五同时”的要求;企业职能部门是否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专职安全组织是否健全;劳动者是否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按年度编制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三同时”要求是否落实等。

此外,还要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如新工人进厂的“三级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和工人调换工种的培训教育制度,以及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

(4)检查事故处理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工伤事故;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要求轻率处理的事故,要重新处理,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记录情况,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