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广州上幼儿园有什么要求?
广州外来人口子女如何上幼儿园?
一是市、区扩大公办学校资源,挖掘公办学校潜力,进一步提高公办吸纳比例,切实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享受同城待遇。根据外来适龄儿童少年数量持续增加、分布不均衡的特点,建立“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的定点公办中小学,提供充足的公办学位,满足普通民众对公平教育的需求。
二是居住在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和学生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安排其就读公办小学和初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确定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就近学校;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2016秋季开学,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试行入读公办学校。
三是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弟学校升级改造。制定《苏州市农民工子弟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标准化建设实施目标、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制定《苏州市农民工子弟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认定办法》,明确认定程序、方法等细则,组织开展提升程度评估认定,鼓励农民工子弟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学籍管理。小学阶段的学生,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审核合格,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纳入学籍管理,学生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编号。初中阶段学生,经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违规学生,不再办理注册手续。未经审核备案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擅自招生的学生,不再办理注册手续。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生转学或毕业(结业、退学)时,学校应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中维护相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更新学籍变动信息。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者升学,转入学校应当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学手续,并经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转入、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注册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注册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