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上学吗?

小学生上学以就地就近入学为原则,不一定非要在户籍所在地上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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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符合条件的义乌非户籍学生可以免费借用公办学校。

2013 09 06 08:02来源:人民日报-人民日报

这几天,在浙江义乌做生意的广东揭阳人黄孝忠很开心。9月,儿子上了离家不远的义乌实验小学。“外地人和本地人一视同仁,只要条件符合,读公立小学不用一分钱赞助,学杂费全免。一直担心孩子读书,现在踏实了。”

在义乌,越来越多像黄孝忠一样的农民工和商人享受到了“阳光教育”政策和“阳光入学”举措带来的好处。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停止收取赞助费,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可以免费借书。

黄孝忠和他的妻子已经在义乌做生意第九个年头了。孩子在上学年龄,但户口不在义乌。

夫妻俩想了很久,不放心让孩子一个人留在老家上学,担心孩子在当地找不到上学的路。“前几年听老乡说,读小学不仅到处找人,还要交3.6万的赞助费。我们原本计划,只要孩子能读书,就得交几万块的赞助费。如果去当地的私立学校,一年的学费就要两万多元。”

黄孝忠家庭的困难并不是个例。被誉为“小商品海洋”的国际商贸城义乌,是浙江外来人口最多的县级市。义乌人口220多万,本地户籍70万,外来人口65438多+0.5万。作为浙江外来人口子女最集中的地区之一,教育资源紧张、配置不均衡等问题尤为突出。

特别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赞助费”“择校风”现象,不仅群众反映强烈,而且成为制约教育系统建设的瓶颈,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灰色地带”。

“招生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实施‘阳光教育’工程,首先要从群众关注的焦点出发,让公平公开的阳光普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义乌市教育局局长王永明表示,2012年5月,义乌在全省率先启动“阳光招生”行动。

根据市教育局、市纠风办、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实施办法,从2012秋季学期开始,义乌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停止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符合条件的非义乌户籍学生均可在当地公办学校免费借读,“零择校”、“零收费”一步到位。

参考资料:

人民网-符合条件的义乌非户籍学生可免费借用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