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爱”和“责任”。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包含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和时代特征的本质要求,“爱”和“责”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和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2."爱与奉献"--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做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

3."关心学生"-师德的灵魂。

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所有学生,尊重他们的个性,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们。对学生严格要求,做他们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要有说服力,不厌其烦地教人,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不要把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之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方面为学生树立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术魅力教育和影响学生。关心集体。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拓宽知识视野。

扩展数据: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共包含六条,不仅在原版本的基础上有所深化和升华,而且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体现了“教育以育人为本,学生为主体”和“办学以人才为本,教师为主体”的理念。

当前,在教育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学会读书”,而且进一步要求“学好书”。因此,提高教育质量是学校的首要任务。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我们的教师。没有高水平的教师,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

党的十七大强调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计划,以教师为本;教师之计,师德为先。”因此,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对教育满意的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