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积分户迁入集体户办理材料。
法律解析:佛山积分入户需提交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提供)和户口簿迁入集体户。如果是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口本的地址页和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卡;本市核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手续齐全的《佛山积分制入户卡》(有效期6个月)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户口所在地管辖范围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
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
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