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小学有寄宿制学校吗?费用是多少?

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2006〕239号)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我市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将《攀枝花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规范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5月10日关键词:印发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攀枝花市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5月10日发布的通知10。

攀枝花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管理,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根据教育部《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川教〔2006〕239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攀枝花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是指我市县级政府举办或批准的农村全日制小学、初中或九年制全日制(半)寄宿制学校。第三条攀枝花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使学校成为当地新农村建设的窗口,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第四条攀枝花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县(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障寄宿制学校投入,按要求用好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建立校舍改造和维修的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危房。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认真落实《攀枝花市中小学“十一五”规划》。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负责校长、教师及其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培训、调整、管理和考核。县(区)政府要加强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寄宿制学校管理责任制和寄宿制学校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第五条寄宿制学校应当建立校内管理岗位责任制。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组织各学科教学,开足课程。充分利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组织学生开展积极健康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财产档案、学校工作档案和学校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制度。第二章安全工作第六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带班制和周值班制。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和应急机制。第七条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具有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专兼职安保人员,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八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开学前和节假日,班级、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消防、拥挤踩踏、食品卫生、传染病、自然灾害、道路交通、溺水以及各种课内外活动中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九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体系,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实行每学期危房巡查制度,建立动态预警制度。学校建筑、设施、学生活动场所应当设置防火防盗设施。建立并落实宿舍、食堂、仓库、财务室、电教室等重点部位的防护措施,有周、月、学期安全检查制度。制定防范汛期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制度。认真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必须签字并负责解决检查问题,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第十条学校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和定期巡逻制度。建立校外人员登记验证制度,禁止闲散人员或社会车辆进入校园。第十一条有寄宿生和宿舍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寄宿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女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的特点,加强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建立学生请假、销假、记录制度,寄宿生在住校期间不得擅自离校。禁止学生携带刀具、棍棒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学校。要求学生离校、回家、返校乘坐合格交通工具。第十二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郊游、劳动、社会实践和校外集体活动,应当成立临时安全管理组织。按班分配2-3名教师,由校领导带队。活动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举行大型集体活动,也要事先与公安机关研究安全措施。第十三条建立学校疾病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检查报告制度和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机制。学校要每周对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和《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物资采购取得登记证、留样和用餐记录制度。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设置专门的食堂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两证(健康证和培训证),每学年体检一次。第十四条建立学校和家长、村社区以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寄宿生安全工作的机制,有措施。认真落实警校教育工作。第三章卫生工作第十五条应当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规定,设立医务室,配备校医和保健教师。暂时无法配备校医的,由县(区)政府指定当地乡镇卫生院医生担任兼职校医,并明确职责和考核办法,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按照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健康教育与体育健康课程设置的通知》(攀教基〔2006〕54号)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学校健康教育每学年都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在校园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定期更换内容;班级黑板报每期都有健康知识内容。教室、办公室、宿舍、校园每天都要打扫,定期消毒,每周打扫一次,每学期都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没有卫生死角。教室、宿舍和教学辅助用房应保证良好的通风和采光。在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垃圾桶。宿舍应整洁,物品摆放统一规范,墙壁无污渍、蜘蛛网、污垢、乱张贴、乱涂乱画,内外窗台无灰尘,卫生间瓷砖无水垢,小便池、水池、地漏无杂物,拖把、簸箕、垃圾筐保持清洁。厕所要经常消毒、灭蝇、灭蚊,做到无蛆、无尿渍、无异味,时刻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落实《攀枝花市教育局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农村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制度。第十八条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新生预防接种检查和登记管理以及与疾控部门的沟通。第十九条学校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生活指导教师(住校教师)应当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每天刷牙、洗脸、洗脚、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等个人卫生习惯。第二十条学校食堂应当努力降低学生用餐成本,提高用餐质量,努力做到质价相符、营养丰富。就餐环境干净整洁,文化氛围浓厚。工作人员服务热情周到,语言文明,个人卫生习惯良好,操作规范。食堂的量化等级至少要达到C级标准。根据学生规模,设置食堂从业人员。原则上应按每60名就餐学生1的标准设置食堂从业人员。为师生提供足够的饮用水,水质和卫生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食堂建筑、设备和环境、食品采购和储存、食品加工等的卫生要求、管理和监督。必须符合《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和《关于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法[2002]107号)

第四章体育、艺术和科技创新教育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运动会(或体育节)、艺术节和科技节,使每个学生都能经常参加一项课外体育、艺术或科技活动。保证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第二十三条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并完成测试数据报告。

第二十四条不断提高集体早操质量,开展大规模课间练习。要将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融入学生课外体育艺术活动,补充完善体育艺术教育内容,促进体育艺术教育课堂和课外活动质量和水平的提高,营造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的良好氛围。第二十五条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文艺表演、书画创作、工艺制作、课间练习、标语(图案)设计和征集具有地方民族文化特色的手工作品;利用学校墙壁、宣传橱窗、教室等空间和房间展示学生作品,充分体现学校的文化特色。第二十六条开展科技创新教育,组织科技创新研究和小生产、小发明竞赛等活动。第五章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第二十七条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的要求,做好校园规划,划分教学区、生活区和运动区,配置各种附属设施和必要的设备,有教学室、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地、澡堂等。相当于寄宿学生的规模并达到规定的标准。第二十八条寄宿制学校应当配备各种专用教室、科学教学仪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音乐、体育、 美容保健设施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及管理与评价细则的通知》(川教[2000]20号以下简称装备标准)和《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实施意见及工作评价细则的通知》(川教[20065438+)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配备。 信息技术教育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本装备标准的通知》(川教函〔2004〕319号)配备。

图书资料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的通知》(川教〔2003〕124号)提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终端接收站技术方案,配备远程教育设备、设施和软件资源(含光盘)。

每个年级要配备一套教学光盘播放点。18班以上的寄宿制学校可以增加播放设备和光盘,逐步实现每班配备一套光盘播放设备。

第二十九条农村小学规模小于12班的,辅助教学用房可酌情减少,但应有实验教室、美术(美术、音乐)教室和图书室。

第三十条实验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人员应逐步达到《装备标准》和《装备标准及实施意见》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为提高教育技术和设备的利用率,所有功能室应向师生开放,并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举办充分的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

第三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远程教育三种应用模式的检查评估制度,将远程教育三种应用模式的应用情况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考核范围,形成激励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要做好远程教育管理系统的建设,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学校应当完善设备和资源的登记和使用制度,完善数字资源的接收、使用、存储和享用制度;明确设备和资源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人;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和防雷措施。第三十三条政府专项资金为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免费提供的被褥,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编号,建账建卡,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学生实行借阅制。寒暑假的时候会还给学校统一保管。学生因升学或毕业离开学校,其被褥归学校。第三十四条原则上按每100名寄宿生1的标准配备足够的生活指导教师(宿舍管理员)。寄宿生500人以上的学校可酌情降低设备标准。第三十五条公共厕所应按每15人一个蹲位建设。厕所要冲水。厕所附近应该有洗手水龙头。

第三十六条校园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布局协调美观,合理配置树、灌、花、草、路、径、景、物,并做好植物修剪和管理。

校园绿化面积达到35%以上(适宜绿化面积与校园总面积之比),绿化覆盖率(校园绿化总面积与校园总占地面积之比)力争达到40%以上,绿化率(绿化用地面积与适宜绿化面积之比)力争达到90%以上。

第三十七条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农(牧)场等勤工俭学基地,开展勤工俭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由市教育局和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