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户口可以上西洲中学吗?
象山县西周中学是一所完全中学。
一、初中:
《象山县中心城区2016初中秋季招生实施意见》规定:
一、招生对象
1.持有丹东、丹西街道非农业、自理、兰银、农业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在郸城中心城区小学就读并要求继续在郸城中心城区初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符合《郸城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似政办发[2065 438+02]76号)相关要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要求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这所位于郸城中心城区的初中只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学的,按照休学相关规定,由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学校要加强宣传,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三、录取规则
按照“对应整合、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组织招生、安排学校。
1.实行小学与初中对应整合、统筹安排的招生制度。文峰校区、文峰校区、城南校区、外国语学校、临海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郸城四所小学毕业生,对应分配到郸城中学;郸城三小毕业生对应安置在郸城二中;实验小学学区毕业生分配到郸城实验初级中学,其他类型毕业生根据学校缺额由教育局统筹安排;郸城第二小学学区毕业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学校,其他类型毕业生由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名额统筹安排。
2.小学不在郸城中心城区就读,要求返城就读初中的郸城户籍学生,根据招生计划和各初中可提供的名额,统筹安排入学。
3.符合进城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文件规定招收,以各初中的招生计划和可提供的名额作为统筹安排入学。
4.在郸城中心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因户籍或居住地址发生变化,可申请就近入学,教育局根据学区内初、中学数量统筹安排入学。
b、高中:
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象山县教育局2016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
凡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象山县初中以电子学籍毕业、或象山县往届初中毕业未满18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取得各高中注册学号的学生均可报考。
其他在象就读的初中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完整的宁波市初中三年连续就读经历和学籍。(2)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象山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象山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父母一方近三年有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我县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仍可在2016报考职校、技校。
不符合报考我县普通高中条件的学生,允许借考,考试成绩作为毕业考试成绩。
未取得电子学籍就读地的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回到原就读地。
在我县初中就读的非浙江籍学生报考我县高中,应符合《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县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另发)的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省内外农民工子女可报考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各类专业。初中时,如果想回你们县的户口所在地参加入学考试,要向你们县的招办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