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官阶如何划分?

中国的行政级别分为五级:国家级、省级、部门级、县级和乡镇级。

国家级职位:中共中央总书记、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席、中国共产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国家军事委员会主席。从1993开始,政治局常委(PSC)除了很短的时间外,都是同时兼任中央、人大、国务院、政协、军委五大机构(五大班子)的职务。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部级主要职务:省(党、市)委书记、省长(政府主席、市长)、CPPCC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司令员(明确正部级);全国人大、国务院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部委的主要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部级国企专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委常委、副主席CPPCC,NPC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副书记等。;副省级市政府主要干部;直辖市副省级新区主要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区长)。

局级正职:地级市(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CPPCC主席、省属单位;国务院各部委的主要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主要干部;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市政府各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要干部。

局级副职: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CPPCC副主席、省属地级市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国务院部委的副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副省级城市所属局级和区县政府主要干部;市局和区县政府副职干部。

县级正职:包括县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CPPCC主席、市直单位(如市公安局、司法局)局长;国务院各部委办公室的主要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正职干部;副省级城市所属局级和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地级市(新疆兵团师)局级和区县政府正职干部。

县级副职:包括县(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副县长(区)长、副(区)县人大代表、副(区)县CPPCC主席、市直单位(如市公安局、司法局)副局长;国务院各部委办公室的副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的副职干部;副省级市厅局和区县局副职干部;地级市以下局级和区县政府副职干部。

乡级正职: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办事处、兵团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公室主任、乡级人大;县、县级市下属局级,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地级市厅局下属部门,如市建设局法制处处长。

乡级副职:包括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乡、镇、办事处副乡长、副乡长,办事处副主任、乡级人大副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机关党委书记、营长,县、县级市的下属,如县公安、县建设副主任等。隶属于地级市局,如市建设局法律事务副主任。

以上是中国官方的级别划分,一共* * *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