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临政办〔2012〕114号)精神,为做好古城街道2015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浙商小学240人,临海小学520人,金山小学120人,古城小学(含林龙)240人,师大附小160人,惠普实验小学240人,鹿城小学160人。

第二,学区划分

2015学区划分见附件1。

三、学区招生,统筹安排对象和体育特长生。

(1)学区内的学生。下列对象属于学区内的学生:

1.适龄儿童有本学区户籍,父母房产(住宅用,下同)在本学区;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有学区户籍,但父母在古城街道无房产。适龄儿童随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房产在学区内;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但父母在临海市无房产,且在本学区租住三年以上(提供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连续三年的相关租住证明,并经调查核实);

4.适龄子女具有本学区户籍,父母在本学区房产未搬迁(提供拆迁协议及相关市级单位证明);

5.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指农业户口)的适龄儿童、村民子女;

6.居住在学区内的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随迁子女。

(2)物体的整体排列。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以下四类对象入学:(1)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2)根据学校征地拆迁协议的规定,需要照顾入学对象的;(三)正式在校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录取对象的。

(3)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和人数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确定,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布局核定。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4)报名时间和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请于21年6月20日、6月20日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学区所在学校进行核实。

各学校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在6月15日前张贴招生公告,向社会公布录取资格、验证时间、需携带的材料、联系电话等。各学校负责调查核实适龄儿童报名资格,7月5日公示学区学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合格条件的,不予录取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在8月30日到学区注册。

四、摇号录取批次和对象

(1)招生学校和名额。上述公办学校如有缺额,经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学校和名额。

(二)招生对象和方法

1.第一批

(1)报名对象:在本学区内注册但不具备本学区或统筹安排生源条件的适龄儿童。

(2)录取方式:招生人数大于报名人数的,录取所有报名者;招生人数少于报名人数的,采取抽签方式录取。若抽签不录取,则在上述其他有空位的学校抽签录取。

2.第二批。第一批录取后,如果还有名额,允许第二批。

(1)报名对象:适龄儿童有海户籍,但户籍不在学区内,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适龄儿童有沿海户籍,但户籍不在学区,父母在沿海城市没有房产,爷爷奶奶在学区有房产。

(2)录取方式:招生人数大于报名人数的,录取所有报名者;招生人数少于报名人数的,采取抽签方式录取。未摇号入学的,可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也可在有空位的学校摇号入学。

3.第三批:第二批录取后,如仍有名额,允许招收第三批。

(1)报名对象:学区内沿海户籍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子女(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学区内具有临海户籍的企业、单位职工子女(需提供劳动合同协议、工资表、三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2)录取方式:招生人数大于报名人数的,录取所有报名者;招生人数少于报名人数的,采取抽签方式录取。没有被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4.第四批。第三批录取后,如果还有名额,允许第四批。

(1)报名对象:在古城街道从事经营或工作三年以上的沿海户籍人员的子女(相关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协议、社保缴纳证明、工资表等。是必需的)。

(2)录取方式:每个适龄儿童只能报一所学校(在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者视为无效)。招生人数大于报考人数的,录取所有报考人员;招生人数少于报名人数的,采取抽签方式录取。没有被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5.报名和入场时间。第一、第二批适龄儿童的监护人于6月20日、21日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区核实。7月8日上午,摇号预录取,公示3天。

第三批适龄儿童监护人须持相关有效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9日到所在学区登记核实,7月12日预入学并公示1天;第四批适龄儿童的监护人须于7月13日持相关有效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所选学校报名,并于7月16日进行1天的预招生和公示。预录取摇号的具体办法由相关学校制定、公布并实施。预收摇号时,应邀请人大、CPPCC、教育系统监督员参与监督。

相关学校要及时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及时上报和公示空缺名额。所有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在8月30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动词 (verb的缩写)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非本市户籍,在古城工作生活,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或持有《浙江省暂住证》一年以上(申领截止时间*)的流动人口,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128号)的规定,

第六,整体安置

在招生过程中,符合条件的缺额对象经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由古城街道中心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招生。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古城街道公办小学划分方案

2.古城街道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3.户籍限制和房地产收购操作办法

临海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月2015 1

附件1:

古城街道公办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1.浙商小学学区:东起东湖路与东门后街交叉口(凤凰照相馆),北止于城墙;东门后街东端以南至西门街128号(张鲁街)以西以北;西起陆毅街南端(陆毅街2号)至文光路(政府幼儿园),向西拐直行至原泰州卫校东、北城墙。

2.临海小学学区:北自原鹰转盘沿崇和路至人民路,南沿人民路至金山中路,东沿金山中路至泰州府路,南沿泰州府路至滨江防洪坝以东;东至利发路(由北向南延伸的直线)。利发路以东包括原国庆、西阳、水云堂、谢里王、大白叶、种子场的村民和职工,以及在古城内有户籍并在本区域拥有产权房的居民。

3.金山小学学区:北:东门后街东起东湖路,西起西门街至紫阳街以南;东:北起东湖路与东门后街交叉口,南接山西路2号,即转天宁路与金字巷相接,再向南直行至金山佛灵岩寺以西;南:东起大佛灵岩寺演金山,北至天宁寺西墙;西:北至紫阳街224号,南至南门墙以东。

4.古城小学学区:路路街双号门牌号以西;十字路口东、南接西门大街;紫阳街1-315号以西(路口至南门墙);陆璐街、市政府幼儿园T型入口向西至原泰州卫校南侧;鹤立村;望江门对面,东起莱文、灵江村,西至原烧碱厂、原利农学区的利农、龙潭坳、梁桥、梅浦村民子女。

5.教师附属小学:望花门天宁路口向西至原花仙子美容店西巷,向南至尚进山,延伸至天宁寺入口东南所有居民区;望花门天宁路东起(金山中路)至台州市富口电信大厦以南,延伸至防洪坝以西所有居民区。灵江南岸金山村、夏乔村、特产农场的村民、职工子女,本地区有古城户籍、产权房的居民子女。

6.惠普实验小学:东湖路北至城墙东;金山中路东起国茂宾馆西红绿灯,至人民路路口以北居民区(国泰证券);人民路国泰证券北至信托大厦西;向东转崇和路连接原鹰雕至原104国道西北古城街道居民区(含后山村、七里村、宋轶村、松二村、徐庶村)。

7.鹿城小学:凉水、龙符村村民子女及本区古城户籍、产权房居民子女。

附件2:古城街道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附件3:

户籍限制和房产收购的操作办法

具有沿海户籍且取得本学区户籍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一年的,即8月31,2065438后取得本学区户籍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按以下情况分类处置:

1.取得学区户籍满一年,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一年;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一年,户籍在本学区未满一年;或者取得学区户籍和房屋所有权证不满一年;录取批次纳入学区生后,第一批对象抽签录取前,录取方式与第一批抽签相同。

2.取得本学区户籍不满一年,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录取批次在第一批摇号录取后纳入第二批,录取方式与第一批摇号录取相同。

3.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一年,但未取得学区户籍的,在摇号录取后、第三批前纳入第二批,录取方式与第二批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