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学校开学后疫情防控要求(襄阳市疫情防控条例)
放学后
学校在错误的时间上学。
通过分级、错时上学减少人员集中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隐患;学校食堂分段吃;划分班级活动区域,分批划分户外活动;停止开幕式、升旗仪式、各种娱乐活动或比赛等大型集会活动。
上下学时,学校要安排人员加强有序引导;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制度;注意人群的合理分散,避免人群在校门口聚集;引导学生上下学途中做好安全防护,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教师教学时应戴医用口罩。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食堂、教室、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区域的人流进行限制。
同时,开学后实行健康监测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跟踪制度、复课巡查制度、健康管理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健康教育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
襄阳市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指导方案
放学后
在错误的时间上学
1.通过分级、错时上学减少人员集中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隐患;学校食堂分段吃;划分班级活动区域,分批划分户外活动;停止开幕式、升旗仪式、各种娱乐活动或比赛等大型集会活动。
2.上下学时,学校要安排人员加强有序引导;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制度;注意人群的合理分散,避免人群在校门口聚集;引导学生上下学途中做好安全防护,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3.教师教学时应戴医用口罩。
4.学校要限制食堂、教室、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区域的人员流动。首批毕业年级实行小班授课,每班不超过30人,寄宿制学校每个宿舍不超过4人。
实施健康监测系统
1.坚持师生个人家居温度自测制度。
2.师生上校车、进校门前,要安排校车看护人员和学校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指导学生佩戴口罩。学校要每天按时总结上报晨检情况。
3.在安排午休的学校,下午第一节课前,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要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和观察。
4 .寄宿制学校和安排晚修的学校要进行晚检,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和上报工作。
5.测试人员在测试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落实因病缺勤的登记和跟踪制度。
1.记录旷工、早退和请假情况,及时跟进因病缺勤的员工和学生。
2.学校应完成当日师生因病缺课信息登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3.当追踪到旷工人员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要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
实行复工证书检查制度。
1.师生确诊痊愈或疑似排除后,必须向学校出示医院出具的痊愈或排除证明,方可复课。
2.学校要对复课的师生进行检查登记。检查结论与证明不符的,以校医结论为准,师生应遵医嘱继续隔离或就医。继续做好无法正常上课学生的网络教学工作。
实施健康管理体系
1.严格管理校园活动。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被要求戴口罩。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学校批准,寄宿学生不得离校。停止举办大型集体活动。学校常规活动应严格遵循相关保护要求。
2.严格管理校外人员。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学校。如确有工作需要,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派人到校门口办理报到手续,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
3.对师生进行严格的健康管理。饭前、便后、出门后、使用运动器材、学校电脑等公共物品后、接触垃圾、被污染的物品和动物后、接触眼睛等“敏感”部位前都要洗手。洗手时应使用洗手液或肥皂,按照正确的洗手方法在流水下彻底洗手,或使用速干型手消毒剂搓手。
4.保持消毒剂的正确和清晰的标记,以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落实通风和消毒制度
1.加强各种生活、学习、工作场所的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或者使用机械通风。尽量不要用空调。如果使用空调,应确保空调系统的送风安全。
2.加强表面清洁和消毒。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整洁,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门把手、水龙头、桌椅、楼梯扶手、宿舍床栏等高频接触面。可用有效氯250-500_/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或用消毒湿巾擦拭。
3.加强餐具的清洗消毒,餐具要一人一用一次消毒。餐具去渣清洗后,煮沸或循环蒸汽消毒15分钟;或者使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法。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_/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理垃圾容器,定期用有效氯500 _/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
实施健康教育制度
1.建立健康教室,定期对学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和消毒等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袖子、手肘捂住口鼻。
2.加强心理咨询和干预,关注师生放学后的适应情况,对出现的问题积极引导。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师生进行个别心理辅导。
3.及时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及时、详细、准确披露相关疫情信息,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积极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
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1.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时限和流程,公布学校疫情报告单位和部门联系方式,确保疫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
2.在诊疗过程中,校医应当保留门诊随访记录,并进行疫情监测。如有疑似症状,应立即及时隔离,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做好相应登记记录,根据情况联系定点医院转诊。
3.学校防疫人员,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第一时间送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并联系定点医院转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4.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