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检查一下!2022年四川成都市武侯区小学入学划片范围公布。

#孩子升学#简介2022年,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小学入学范围公布。为了方便家长查阅,以下儿童升学频道将实时为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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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65438号+0

一.一般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根本任务,建设好家乡学校,规范招生行为,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入学、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理

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采取户籍划片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方式招生。区教育局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学校招生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和分析。对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人数逐年增加、学额供应紧张的学校,实行一套住房优先安排一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入学。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加强宣传解释,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武侯区民办学校应优先满足本区学生的招生需求。经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同意,可招收户籍儿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入学,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2)坚持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试、测评等任何名义和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将招生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竞猜”“占坑”考试等违规招生行为。

(三)坚持公民随迁。

公办和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武侯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统一管理。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审批。招生人数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不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到所有招生中。重新备案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再招生。

第三,小学招生

(1)登记对象

1.公办小学招生对象: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在本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招生对象: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年满六周岁,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2)信息收集

1.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和登记。4月28日发布招生报名公告。5月9-20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填报。

2.烈士的法定监护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的公安干警、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成都工匠”、进藏干部职工、集体户子女、居住在武侯区的港澳台子女和外来适龄儿童于5月16-20向区教育局提交材料进行信息采集。

3.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申请人须于4月20日至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流动儿童教育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3)数据审查

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其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所属房产证明等。),并于5月30日至6月2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学校)进行招生资料审核。

(4)进入公立小学

6月15日,各报名点(学校)公布公办小学入学材料现场审核结果。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6月21日,公办小学招生结果公布。

公立小学的学位是确定的。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同、与实际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相同的适龄儿童入学(即提供的房产证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产权,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户籍地址相同);根据在册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区域内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结束后,新学期开学前,由外地迁入的适龄儿童,或因其他原因未收集信息、未进行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由区教育局按学位统筹安排入学。

(5)进入私立小学

1.在线注册

(1)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13日至6月16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3)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

2.组织入场

民办小学招生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生结果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及时公布。

3.学位确认

同时被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录取的学生需要完成学位的最终确认。6月22-23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确认公办和民办学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逾期未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者,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月24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要补录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补录计划。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进行重新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重新报名。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成绩。

(6)录取通知书

1.公办和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后,以公告或录取通知书的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将于7月13日至7月15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就读学校的统筹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和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初中入学

(1)信息收集

1.凡在武侯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4月20日至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区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制报名序号,进行学位认定和查询。

2.在武侯区外、在成都市就读的武侯户籍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的财产证明,由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上传材料,经武侯区教育局审核后,在武侯区就读。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的武侯注册小学毕业生,需要回武侯区初中就读的(以下简称“回城生”),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出示本人户口簿、监护人财产证明、学籍证明等材料,经审核后采集信息。

4.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要在武侯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4月20日至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5.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成都工匠”、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集体户子女、居住在武侯区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青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提交区教育局审核。

(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1.志愿直升我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致学校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参加6月10至6月11的直飞。

2.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学生,可在6月17日至6月20日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3.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要补录招生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11日报市教育局公布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12报名补录。

4.所有民办初中学生均在统一平台进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三)组织入学

1.私立初中入学

区属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生结果及时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任何学校。报考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采取电脑随机录取;不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到所有招生中。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在公办初中就读。

6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区内民办学校直接招生或计算机随机招生并公布结果。报名直招人数超过我校批准的初中招生计划,在我校直接报名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直接招生人数少于我校初中批准的招生计划,直接在我校招生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录取。其余学位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参加过校内直推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

6月30日,区教育局组织区属民办初中计算机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区属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成绩。

2.公立初中入学

6月29日,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市直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被市直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和区属公办学校或多校划片计算机随机录取。

7月5日,区教育局公布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和招生计划。7月7日,区属公办学校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入学。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方式、统一工作程序,组织开展本地区公办初中划片录取或计算机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4)学位确认

被市直属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8-9日,同时被民办初中和区属公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最终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的民办学位者,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新学期开学前,由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由区教育局按学位统筹安排入学。

(五)入学注册

7月12 -15日,学生到录取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动词 (verb的缩写)接纳其他团体

(一)随迁子女

根据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户籍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和《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户籍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五福教〔2021)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武侯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子女随就读小学的学生入学;武侯区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子女,由区教育局安排升学。

(2)接受特殊照顾者的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渝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优抚对象,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3)其他

做好武侯区残疾适龄儿童和港澳台及居住在武侯区的外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或双方集体在成都市武侯区登记,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在成都市外登记的,由法定监护人(父母)申请并出具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证明、武侯区合法居住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社保及劳动合同,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持旅行证入境且监护人在武侯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育局按学位统筹安排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孩子参加电脑随机入学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入学。如因计算机随机入学导致多名子女无法同时就读同一所学校(校区),家长可在规定时间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申请该子女与大龄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校区),由区教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六、规范登记和转移管理。

(一)规范学生注册管理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在招生制度和学籍制度中明确设置招生计划数量,实行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格学生注册,逐校审核,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生注册协调统一,每年9月至10,新生逐一核对,分批导入。

(2)严格学籍转移管理

学校不得接收未按照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得强制未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造成学生退学的,由原学校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调剂额外班级的方式选拔学生,高年级小学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调剂。区教育局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控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督高年级小学批量转学情况,坚决防止学生通过转学提前被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