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学习宪法和回答合格公民知识竞赛中的问题
自由意味着选择,任何选择都会有代价和责任。如果你只是享受责任而不承担责任,那么自由最终将得不到保障。神圣的权利意味着不可避免的社会责任,这是对称的。
公民之所以被称为“公众”,不仅是意识到自己和他人都拥有不可剥夺的自由平等的基本权利,而且政府不再是传统社会中少数人压迫多数“普通人”的统治机关,而是公民让渡部分权利后,以纳税为支撑的公共服务机关。政府的天职是保障和支持公民自由平等的发展。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一直强调一切权力来自人民。
公民之所以被称为“公”,是因为每个公民都有相应的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公民权利和社会责任是不可剥夺、不可回避、不可转让的。公民不仅有责任和义务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而且有责任认可、监督和支持公共权力机关,不断推进和改进政府工作,使政府职能到位而不越位,使公共权力机关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如果我们不尊重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忽视消极逃避的后果,每个人都不可能有一个健全的社会。更应该注意的是,行使自己的权利也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责任,因为忽视自己的权利必然会导致一些人有侵犯他人权利的意图,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导致权利的剥夺和专制。
每个人都有自由平等的基本权利,这也意味着每个成年人都应该有独立的人格。它要求人们不依赖任何外在的精神权威或任何现实的权力集团,在追求真理中有独立的判断,在社会参与中有独立的精神。拥有独立的人格,既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又能自觉地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人生义务和历史使命。现代社会组织中的上下级关系是人们在自由平等基础上的利益合作,这与等级社会中作为社会基本原则的等级制度有着根本的区别。人只有走出依附的误区,拥有充分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平等才能落实,自由才能实现。
道德意识2。人类社会发展了三种协调人际利益的基本社会规范。道德是其中之一,另外两个是法律和伦理习俗。人性是利己的,与善恶无关,因为善恶只存在于人与人之间,是后天的判断,而本性是生命本身的本能。法律依靠公权力的强制保障,伦理习俗出于惯性社会习俗,道德只能依靠意识。社会规范虽然不同,但都是人与人之间长期利益博弈的结果,都是人类理性的产物。人不是孤立的存在,所有的人甚至所有的生命在深层次上都是紧密相关的。在这个层面上,他人和自己是统一的,所以社会规范本质上是一种平等的公共服务,是个人与社会的理性交换。法律只要求不伤害他人,文化习俗要求照顾公共习惯,道德要求不自私。无私就是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不能侵害大众的利益。而且在双方地位不对称的情况下,强者有义务帮助弱者,甚至需要在紧急情况下牺牲自己来保护他人和公众的利益。一个人的道德水平不在于知识和判断,而在于实践,道德的本质是实践。道德最起码的表现就是诚实和羞耻。一个连这两点都做不到的人,不可能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对别人来说是一个危险的存在。
道德是人类理性所能感知的最高境界,它服从人类的良知。道德高尚的人是人类文明的脊梁,是文明之船在风暴逆流中不沉的支柱,是文明征途中面对黑暗的永恒光明。法律和习俗必须以道德为基础。任何与道德相冲突的习俗,一定不是值得继承的良性习俗。任何违背道德的法律一定是没有正义基础的恶法,也不可能是在充分自由平等下制定的法律。也就是说,这样的法律本身并不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必须加以完善。
法治意识。道德不是强制性的,人们无法在没有中介的情况下自然地处理公共事务,也无法靠自己公平地解决所有纠纷。因此,公共事务必须委托给公共当局,法律法规只能由公共当局决定和执行,公民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道德判断和习俗行事。前提是公权力机关必须充分体现公意,不能成为少数人或团体的工具。这需要宪法保障,公共当局必须在宪法框架内行事。宪法是公民权利的象征,它必须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一切违宪行为都必须及时制止,否则法律就是违法的。必须明确,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结果,而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公民权利是宪法规定的。
纳税人意识。政府是全体公民的公共服务机关,需要公民的认同和支持。纳税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前提是这个税必须合理,得到公众认可,不能贪污挪用。公民也要清楚自己交了多少税,交了多少税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社会贡献的大小。强行收取公共服务资金不是税收,而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未经公民同意的税收或不合理的税收不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公民应通过法律手段予以纠正。纳税人意识也意味着参政、议政和监督政治的意识。
科学素养与理性精神。人有理性的,也有非理性的(比如感性和无序),还有超理性的(宗教超现实的人性关怀)。理性是常态,是根据趋利避害的本性所能做出的自觉选择,不同于动物的本能选择。正是基于理性和超现实的人类关怀,人类才能从愚昧走向智慧,从野蛮走向文明,从相互敌视和压迫走向理性的平等合作,这也是今天确立自由平等原则的原因。科学是在理性、平等、论证、怀疑、不断探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随着理性而发展,理性随着科学而进步。没有必要的科学知识,一个现代人经常会开一些迷信的玩笑。与科学常识相比,科学精神是更根本的文明基因。科学精神不仅基于理性,而且体现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有证据,就可以怀疑,不断进取,超越。因此,科学理性精神是生命精神的一种反应。可悲的是,中国只有0%的公众达到了“基本科学素养水平”。2%,而且很多官员学者也缺乏最起码的科学素养。
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现代公民意识所强调的每个公民的权利义务平等,包括任何人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不能以损害其他公民和公民后代对自然资源的平等权利为前提。人民结合为一个国家,把自己置于政府的管理之下,首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政府不能推卸保护生态财富和坚持可持续利用的责任。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表明,文明社会仅仅建立在自由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一个和谐的理念。我们必须在良好的社会道德和社会心理环境的基础上,建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友好和谐关系。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不仅意味着对他人的责任和正义,也意味着对后代的责任和正义。
健康的心理、文化和身体素质。正常合理的竞争是文明健康发展的关键,健康的生活离不开健康的身心素质。保持健康也是一种社会义务。
不断学习和与时俱进的意识。与过去相关,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时不时的更新补充自己,让自己落后于时代,也是非常不合适的。政府必须不断改善公共教育,为人民的平等发展而努力。
世界统一的意识。如果没有全球化时代的世界意识,就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但更重要的是,既然公民是建立在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基础上,那么公民的终极意义就已经具有了世界意义。公民本质上是超越种族、国籍、地域、宗教的,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世界胸怀。现代化本身和全球化是一体的。如果像某些国家一样,把自由平等局限于一个国家甚至一个种族,或者实行双重标准,那就不算虚伪,至少是不完整的。民族分离主义和地区分离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对公民权利的曲解。在世界级问题逐渐压倒地区和民族问题的现代社会,问题的解决最终取决于世界公民意识的觉醒和世界公共事务机关的有效运作。
在这九个组成部分中,最核心、最基本的是公民的权利与责任意识和科学理性精神,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完整的公民意识和合格公民的基本标准。如果每个公民都不具备这九项基本素质,就不能说是一个合格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