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国家,英国伦敦的小学生作文

六月的伦敦。阳光。草。两层小楼。

那里的人们总是喜欢与太阳亲密接触。中午,阳光肆意的照射在草地上,大面积的覆盖着人的皮肤。太阳永远眷顾着他们,晚上9点,人们会收起温暖的笑容,让他们在睡前看美丽的夕阳。

在我的印象中,伦敦是一座古老而优雅的城市。它有很多很多世界上最早的东西,比如地铁、电话亭和双层巴士.....但它像琥珀一样被包裹了很久。当整个世界变得像电子舞曲一样,24小时被电子产品占据,被LED屏幕照亮,伦敦依然保留着这些已经在喘粗气的老家伙。这里有许多世界闻名的建筑:伦敦塔桥、圣保罗大教堂、大本钟、白金汉宫、威斯敏斯特教堂、环球剧院...伦敦的大部分建筑都是维多利亚时代遗留下来的,具有哥特式的美。数百年的历史和变迁烙印在房子的每一砖一瓦上,散发着仿佛被雨水冲刷过的陈旧的铁锈味。伦敦作为国际大都市,没有巴黎的时尚,没有纽约的张扬,没有.伦敦没有高楼大厦,树木填补了城市的每一个空隙,城市居民也不多。人的生活都是悠闲随意的。难怪我的一个朋友说她喜欢伦敦,因为它让人感觉亲切,想要亲近。2012年伦敦奥运会将世界的目光聚焦于此,也让人们开始了解“雾都”。全程看奥运会开幕式,时差7小时,格林威治时间7月26日21,北京时间7月27日凌晨4点。英国人用类似舞台剧的盛大表演来展示他们的历史和他们引以为豪的一切。开场短片我记得很深。从泰晤士河的源头,沿着河流的轨迹,穿过那么多的森林绿地,经过无数次的改道和交叉,汹涌澎湃的河水像电影一样被一个特写镜头生动地描绘出来,引起波澜,溅起的水花的每一个细节都被捕捉到。水流把我们的目光带到了伦敦,之前推得很快的镜头慢了下来,慢慢走过塔桥,宽阔的水平面一直延伸到奥林匹克体育场。英国人对泰晤士河有着不同的感情。我一直觉得,河流可以赋予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就像长江和黄河一样,造就了中华民族的英雄气息,就像塞纳河给法国带来了无限的浪漫和艺术气息。关于工业革命的部分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整个会场的中心就像一个被机械和金属包裹的黑钢怪物。巨大的烟囱一个接一个升起,喷出大量白雾,绿色的庄园被工厂取代。这让我想起了狄更斯《雾都孤儿》中无尽的罪恶、贫穷和混乱的迷雾——伦敦充满了蒸汽质感的迷人后时代,颓废而昂贵。“雾都”也因当时严重的环境污染而得名,引起了人们对伦敦大雾的无尽描述。蒸汽工业时代特有的煤烟、蒸汽、灰尘和空气的混合物笼罩着一年四季都无法散去的雾气。现在在伦敦,天空非常晴朗,干净得令人难以置信。但我还是向往被雾淹没的城市。伦敦一定有一种特别的美,所以无数作家都会把它写在自己的故事里。开幕式中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主火炬的点燃。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主火炬的创意——由刻有200多个国家名称的“铜花瓣”制成的花朵。火焰一圈又一圈地蔓延,从外到内,全部点燃后,底部的金属支架开始升起,花瓣在空中聚集在一起,形成一朵色彩斑斓的花。巨大的火焰冲向空中,大火照亮了整个奥林匹克体育场,点燃了所有人的心。最让我感动的是主火炬点燃后我想起的那段熟悉的旋律。披头士主会场之一的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演奏了他们的经典歌曲《Heyjude》。他的声音不再像以前那样清晰,被时间打磨后沙哑苍老,像悬崖上被数百年风雨风化的石灰岩。这首伴随一代人成长的歌曲,引起了现场八万人的大合唱。甲壳虫乐队无疑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乐队,没有之一。虽然他们早已不复存在,但几十年后的今天,他们的音乐依然能打动人心。这才是真正的伟大。麦卡特尼先生的眼睛闪闪发光,仿佛那天晚上伦敦上空的星星。唱完最后一个长长的结尾,他从钢琴上站起来,在高高的讲台上举起双臂。像国王一样骄傲。随后,在开幕式结束时,电视转播画面展示了伦敦的夜景。夜已经很深了,此时的伦敦已经进入了新的一天。伦敦的夜景很迷人,很安静,不像中国大城市夜晚的辉煌。伦敦好像睡着了,往下看,只能看到奥林匹克体育场中央的红色。我想这是伦敦,这是英国。它古老,但现代;它很贵,但是很好。它很特别,它让无数人向往,让无数人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