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应用条件:

(一)具有河南省户籍或人事关系的中国公民,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符合相应要求。

(2)报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在编在岗或已签订聘用协议、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职教学人员。

(三)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除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学校人事部门要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教授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1多门课程。

(四)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参加过本次面试且有效期为2020年下半年、2021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的人员,获得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资格。

(5)根据国家有关要求,2015(含)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大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在申请任教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时,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可要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

2016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6)大学教师系列中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其专业一致),可不经笔试、面试直接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新进职业教师国家培训示范工程的通知》(教师办函[2016]10号)要求,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新进职业教师国家培训示范工程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新进职业教师国家培训示范工程培训证书》的新进教师,可不经笔试、面试直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