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废弃小学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农村废弃学校土地使用权的一般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属于学校。

农村废弃学校用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土地所有权可以转让和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剥夺或者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承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的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承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