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转学生政策
法律分析:1。严格控制班级规模。超过班级规模的学校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小学二至五年级、初中八年级平均每班人数达到50人,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平均每班人数达到55人的,不得接收转学生。班级规模低于规定标准的,符合在宝安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学安置。
2.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安置学生。
3.按照2021秋季招生学区范围接受转校申请,按照分数依次接受转校生。已实施* * *共享学区的学校,按招生范围接受转学申请。
* * *不允许在共享学区的学校和招生范围重叠的学校之间转学。
4.父母在学区购买商品房的学生、深圳户籍学生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的子女,原则上必须受理申请。如果学位特别紧张或者班级规模已经超标,学校受理后,会上报学区教育处,与学区内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或者民办学校进行协调。
5.公办学校拟录取的非深圳户籍学生,须符合市政府人口管理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考核。未经审核的不得录取,有借或挂的不得录取。
法律依据:《深圳市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第八条凡符合市政府规定条件、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安排为贷款学生,由学校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