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幼师虐童的短文?

“疯狂迷妹”的恶行引发的谴责浪潮尚未平息,“虐童取乐”的恶作剧又现眼前!媒体的报道说:10年10月24日,浙江温岭市发生一起虐童事件。幼儿园老师闫在公园的活动室里强行抓住一个幼儿的耳朵并把它们举起来“玩一会儿”。被揪耳朵的孩子的脚离地近20厘米,表情痛苦,惨叫连连。相反,颜看上去兴致勃勃,乐此不疲。

天啊,这些“老师”怎么了?你中招了什么魔法?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甚至是违法的吗?一个成年女性居然能对一个年幼的孩子做出这种“虐童取乐”的不堪“恶作剧”,真是不可思议!如果这些被曝光视频的真实性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证实,谁能相信这就是现实中的“真相”呢?这样的“老师”还有良心和起码的人性吗?!

据称,事件发生后,温岭教育局联合城西街道办采取了通报公安部门、下发通知等措施,责成学校彻查、整改并立即辞退相关教师。同时查明,制造“虐童取乐”事件的教师属于“无证”教师。温岭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也借此机会向中新网记者强调。前来采访的com人士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无论公立还是私立学校,教师都必须持证上岗。”

多“持证上岗”啊!难道说以“持证上岗”为前提就可以避免这样的恶性事件发生吗?身为粉丝女孩的幼儿园老师是“无证工”吗?这几年被媒体曝光体罚或虐待小学生的老师都是“无证人员”吗?所以,以“职业培训”、“证书”、“德育”为前提,这样的“恶性事件”能否避免,令人怀疑!

幼儿园和中小学体罚虐待学生的老师,不应该采取所谓“教育帮助”、“学后观察效果”等宽容的做法。对待这样的坏老师一定要做到“零容忍”!必须毫不犹豫地开除教职员工!必须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