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沧州渤海新区教师需求情况,为适应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幼儿园教师:黄骅港(以下简称港区)户籍的专职幼儿园教师,具有中专学历的师范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非师范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21,65438年8月以后出生)。
2.小学教师:具有港区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师范类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 8月21后出生)。
3.初中教师:具有沧州市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师范类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1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成立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教育、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负责资格审查、考试和聘用等工作。
2.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文化专业考试、试讲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只允许申请一个职位。
3、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学前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和以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为主的综合知识;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和以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知识;初中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知识。
4.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文化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演和才艺展示的人员。未达到3:1比例的报考人员可参加试讲或才艺展示,但其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已达到相应类别3:1(分为少儿、小学、初中三类)的最低分数线,否则不予录用。
5、试演、才艺展示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候选人将进行试讲,试讲主题为所报主题;笔试合格者将进行才艺展示,分为乐器、视唱练耳、舞蹈、绘画四个部分。
6.原港区学校代课教师在文化类专业考试成绩中加3分,工作每满一年加0.5分(截至2008年8月21),但最高不超过6分。参加初中教师招聘,户籍在港区的,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加3分。
7.组建专家教师评审组,对文化考试、试讲、才艺展示进行评审。
8.招聘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提交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根据考核综合结果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8月22日-8月25日。
3.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文化教育处(渤海新区黄骅港中学四楼)
4.电话:0317-5768405
联系人:张辉(1593078778)
张叔(1333175899)
李德强(13733276369)
附:教师需求计划
岗位计划招聘条件
教育专业
幼师教育维护师10幼师,师范学校专业不限。
(19人)音乐舞蹈3幼师师范生音乐
幼儿园教师和中学教师艺术。
英语3幼儿园和师范英语
小学教师音乐1大学音乐
(7人)艺术1学院艺术
体育2大专体育
心理健康1大学心理健康或
礼仪教育
计算机1本科计算机软件
英语1大学英语
初中教师物理1本科物理
(10人)化学1本科化学
政治1本科政治
历史1本科历史
音乐2本科音乐
体育1本科体育
中文1本科中文
数学1本科数学
英语1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