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中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几个小时。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得超过六小时,中学不得超过八小时,大学不得超过十小时。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增加教学时间和作业,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特制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委、卫生部颁布实施。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的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学生传染病和常见病的防治。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扩展数据: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2.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和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3.学校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管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4、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体育项目和强度要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身体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5.学校应当组织学生根据年龄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百度百科-学校卫生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