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暨阳街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8月31,2015之前出生的孩子。具体分为三类:
第一类:户籍在吉阳街道的。
第二类:父母或本人拥有吉阳街道相应学区的产权房(以取得产权证或产权证为准,下同)。
第三类:非济阳街道户籍,但父母已在济阳街道工作、经商半年及以上,其中非诸暨外来建筑商子女按相关规定办理。
虽已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吉阳街中心学校(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提出申请,由该中心学校备案。
二、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注:1。由于实行社区工作,学区将实行三年政策过渡期(2021至2023年)。过渡期内,原村民(居民)仍可按2020年划定的原学区范围申请入学。
2.原村(居)民根据进入新学区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新社区户口本,请家长及时更换。
三、招生方式
今年我市将继续实行公办和民办学校网上同步招生,请市民在报考学校时慎重选择就读意愿。
(1)预报名的登记
招生对象的监护人在手机上安装“李哲办”APP,打开软件,在搜索栏输入“学生入学”,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网上办理”,设置为“诸暨市”进行预报,选择市民办不同类型的学校填写信息。网上预报名6月3日9: 00开始,6月9日18:00结束。(在软件测试阶段,在正式注册开始前,家长自己提前注册的数据都会被清空。请家长在正式报名开始后重新报名。)
预测姓名时,招生对象的监护人必须认真阅读相关招生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以预报名提交的信息如被发现有虚假或伪造,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退回原居住地。
姓名预测有困难的家长可于6月5日(周六)至6月6日(周日)携带相关录取材料到意向学校咨询,也可由老师在线帮助预测姓名。
各类学生需要填写和提供的具体信息要求如下:
1.第一类
招生对象的户籍信息;
家长ID信息。
2.第二类
招生对象的户籍信息,户籍信息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父母身份证信息;
产权证信息(其中,随迁的外地建设者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我市居住证》)。
3.第三类
(1)本市户籍商人子女;
招生对象的户籍信息,户籍信息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父母身份证信息;
父母一方所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为被监管企业上传的贵宾卡照片;
农民工父母一方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信息。
(2)非诸暨籍农民工及商人子女。
招生对象的户籍信息,户籍信息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父母身份证信息;
父母在我市取得的居住证信息;
父母一方所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为被监管企业上传的贵宾卡照片;
外来务工人员父母一方在单位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信息(或父母一方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也可提供学历信息)。
(二)组织入学
审核预报材料,按以下程序组织录取:
1.第一类学生按指定学区入学。此类对象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优先考虑“居住地与户口一致”。此类学生如未按时注册,将被安排在吉阳街道辖区内有富余名额的学校入学。
2.第二类招生在第一类完成后,有多余名额的学校再招。此类对象数量超过剩余学额的,按取得产权证时间区分,以较早者优先。不能入学的,转入吉阳街道有剩余学额的学校,或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
3.第三类在第二类招生结束后,有剩余名额的学校再招。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照相应学区、工作和经商年限长短、家庭托管难易程度等因素有序招收。
无法招到相应学区学额但服从调配的,转入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不服从调配和无法在辖区内入学的,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
4.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或未被暨阳街道所辖公办学校录取回的学生,在招收到前三类学生后,将被安排到名额不足的学校。
(三)宣布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录取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家长可通过“浙办APP”查询流程和录取结果,并于7月5日公布第一、二、三类录取名单。7月6日上午初一、初二班在7月6日下午收到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7月15日公布了从民办学校回到公办学校的学生录取名单。16年7月的早上,这类对象拿着户口本收到了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四。相关政策说明
(一)关于户籍、房产的入学说明
1.户口迁入并取得产权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2.集体户口和联系户口。按照产权房所在地或一、二类招考结束后,统筹安排名额相对宽松的学校进行录取。
3.拆迁安置家庭子女。因城市建设涉及房屋拆迁的适龄儿童,在拆迁期间,向学校提供拆迁的相关依据,可按原户籍所在地或安置地就近入学;拆迁安置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指定的学区或统筹安排入学。
4.关于以房产作为录取依据的说明。非住宅房产或小产权房不能作为产权准入依据。学生及其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屋,且* * *有明确50%及以上份额,或相应房产有抵押产权,但能提供有效产权证明的,可作为入学依据。只有产权作为入学依据,同一房产(包括* * *自有房产),只能接收同一家庭的子女三年。
(外)祖父(母)拥有房产,招生对象父亲(母)为独生子女,且在我市济阳、陶铸、环东三个街道无房产,可参照第三类入学。该类对象的监护人可于6月5日、6日携带材料(二类新生需准备的材料、父亲独生子女有效证明、父母双方在我市三个街道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小学预报名。
(2)特殊群体录取注意事项。
1.政策安置对象子女。“人才绿卡”持有者子女、转业干部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等其他政策性安置对象,由其监护人于6月5日(周六)、6日(周日)在滨江小学进行登记、审批。
2.港澳台同胞和华侨的子女入学。按照“欢迎就读、同等对待、适当照顾”的原则,根据父母(或本人)在本学区拥有的家庭产权房屋或父母一方在本学区的经营工作情况,在同类别中优先录用。
3.正在租住政府廉租房的,在相应学区内学校二类招录后进行招录。如果名额已满,则分配到吉阳街道所辖区域内有剩余名额的学校。此类对象的监护人可于6月5日、6日携带资料(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廉租房协议等相关资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预测。
4.外国建筑商的子女入学。招生基本条件如下:朱政办[2017]28号(2019]15号)和市委119号。原则上会分配给有剩余学额的学校。
5.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上学。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通过各种方式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轻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被安排在相应学区的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智障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中度听力障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绍兴市聋哑学校就读;中度视力障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读浙江省盲人学校;向需要特殊照顾和不能上学的严重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家庭服务。
6.超过正常学龄的学生。必须由学校核实其未在国家学籍系统中注册。
上述对象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入学的,与其他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同等对待。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一)成立2021济阳街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济阳街中心学校(济阳街办事处1408室)。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招生组织,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总体统筹和部署,加强审核和上门核查,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校内外宣传,学校应在报名前在校门口及所辖学区(居委会)和社区张贴招生简章。
(二)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办法》中如有交叉或未覆盖的情况,有类似参照的,原则上参照执行;没有类似参考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三)本《办法》由暨阳街道教体局负责解释,并根据招生实际情况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