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实验小学2018新生录取公告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2018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现将我校2018年招生对象、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公告如下:
第一,入学年龄
2011 9月1 ~ 2012 8月31年满6周岁的儿童。
小学不允许招收未成年学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招生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适龄儿童。
4.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在苏州市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小学入学报名时间:5月26日(周六)至27日(周日),2018。
参加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按《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报名方式
1.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将适龄儿童在江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者非本市入学,持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教学区的小学报名。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入学,持户籍证明、实际居住证明、婴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的材料(包括与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其子女通过积分排名已纳入招生名单(含统筹调剂)的,凭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出具的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④预防接种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