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转学上海小学的条件
法律解析:暂住证持有人子女纳入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子女还可享受就近入学政策。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在上海就读时,父母一方须持有上海市长期居住证。持有暂住证但续办1年及以上的,其子女可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但需提供在上海市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凡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少年,需办理相关居住证明,其父母应持有效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父母一方有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为准)向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4。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在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等要求,2021年在沪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65438年7月+0日至2026543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疫情防控允许除外)已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连续三年(首次登记日至20265438年6月30日)。来上海的人的孩子,小学阶段就要入读公办学校。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在公办学校入学的,应当统筹安排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