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口罩捐赠的会计分录

疫情期间,企业发生口罩捐赠业务,其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购买口罩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2.企业捐赠口罩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假设企业生产捐赠用口罩,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作为销售额。假设口罩是为了捐赠而购买的,可以在将销项税计算为销售额的同时扣除购买时的进项税,也可以将进项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