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实施“汇聚荆楚英才”工程,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门机构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鄂州人社发〔2016〕56号),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必备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军人;

2.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人员、未被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入期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关于截止日期: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获得毕业证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录取,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人员和海外留学生必须在2023年2月65438+31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到期未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年龄的计算方法: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按年计算,从65438+10月1开始。

要求岗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岗位的考生出生日期应为1992 65438+10月1,以此类推。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1)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注册、初审、查询、缴费、准考证打印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rsj . ezzhou . gov . cn公布)。

已支付被取消职位费用的考生将被全额退还。

(四)笔试成绩

根据有关规定和招聘岗位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试卷最低合格线并公布。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阶段。

笔试成绩通过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详情请参考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动词 (verb的缩写)采访

面试人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

面试内容和面试评价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测试、情景模拟等形式。

(1)面试入围者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岗位表中面试入围比例(急需专业岗位不低于1: 2),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完成。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门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岗位表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岗位表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职务(主管、下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表资格条件中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除外);

6.报考岗位表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缴纳证明等。)须提供,工作经验须满期积累。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工作经历;

7.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过,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8.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岗位(主管、下属)资格证书。

9.按照岗位表的资格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10.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邮寄或传真至招聘单位。

未出具书面声明,单位确实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应当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

需要递补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三)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于面试前5天发布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前5日内,放弃面试的考生不予更换。

仅对一人参加面试的,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面试方案中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竞争类职位,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性能计算

(1)业绩权重。

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100%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

(2)评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其中* * *占300;面试满分100。

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考生面试成绩为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3)奖金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完成两年“三支一扶”计划并考核合格人员、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人员、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给予积分优惠。

已公开招聘、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录用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市人社局按程序汇总并公示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5分。

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试)÷3+5]×40%。

上述人员申请加分政策,须填写《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6),于2023年3月8日至3月10,持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后,填写《鄂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项目汇总表》,报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支一扶”计划由鄂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联系电话027–60358563、027–60358565;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加分审核由鄂州团委负责,联系电话027–60830162;市退伍军人局负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分审核,联系电话027–53083570。

(4)排名法。

考试排名按照职位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指南》。

七、体检,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检查。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身体检查

1.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生委、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修改意见及相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的规定执行。

其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训练与战斗保障大队两个岗位的体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卫生部发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执行。

招聘残疾人,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必须认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于孕期女性考生,可能对胎儿健康产生影响的医学检查项目,可遵医嘱暂缓进行,直至妊娠结束。

补体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申请人申请复验的,复验费由申请人承担。

5.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的考生。

6.体检合格者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二)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署《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签订承诺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3)调查

1.发包人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检查。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应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无职务回避等情况。在调查期间,应审查申请人的审查资格。

考察期间,如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弥补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同意后,他们可以进行弥补。

八。宣传和就业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表现、体检和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根据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反映影响就业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接到聘用通知后2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备案期限为5年,五年内不得报考鄂州事业单位。

本次招聘有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雇佣合同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X.其他人

本公告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告所附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情请见附件4。

详见《鄂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5)

请关注我们的招聘公告、公示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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