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小学生家庭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条:对学生的奖惩必须注重教育效果,公平合理,有说服力,得到学生群体的支持。
第二条学校应当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或者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以及为学校、社会、国家做了好事或者有一定贡献的学生,给予适当奖励。成绩突出的可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第三条: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部门奖励的学生,均应记入学生登记表。并将相关事迹和奖励材料存入档案。
第四条对违反纪律或者犯错误的学生,应当耐心地进行批评、教育和说服,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一般不容易处罚,对很少确实犯严重错误或经常违反《学生守则》违法违纪,但经教育拒不改的学生,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
第五条对学生进行处分前,应召开由校长、教学领导、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家长、学生本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通过处分等级、家校合作等方式研究教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