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中小学向学生收取入学赞助费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没有法律依据。“教学区”制度是“赞助费”的恶果。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同一个名字,指的是学生根据户口所在地,由法律规定的相应学校提供义务教育的一种制度。所以,如果学生想在教学区外的学校学习,必须征得学校的同意,也就是学校有权拒绝。所以学校会让学生入学,条件是家长交赞助费,这其实是变相收费,是买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