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部门是做什么的?
教育局通识教育科的主要工作
1,全面贯彻国家义务教育法,认真执行普通中小学教育方针政策,负责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
2、制定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检查和指导中小学教学计划的实施;
4.负责中小学生学业管理和学籍管理,指导中小学校德育工作;
5、负责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工作;
6.协助财务部编制普通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特殊教育发展规划;
7、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中小学的设立、撤销、规模、学制、课程规划;
8、会同职业教育部门改革全市中等教育结构。
扩展数据:
教育署的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具体的教育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和协调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和监督区、县(国)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工作;参与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和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
(五)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的调整,以及学校基础设施、校舍、学校财产、教育用地的管理。
(六)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和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少年文盲等工作。
参考资料:
平顶山市教育局-普通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