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文故意杀人案发生了什么?

2020年6月4日8时许,李小文用布袋装着4把菜刀,来到学校后门的门卫室。趁黄某不备,持刀向黄某头部猛砍。

离开门卫室后,李小文听到学校幼儿园教学楼二楼有学生的吵闹声。为发泄个人愤怒,他上了二楼,从包里掏出一把菜刀,先后进入幼儿园大一、大二的教室,持刀追赶学生,致多名学生被砍伤,并将拦住他的老师姚砍伤。

下楼后,李小文看到受伤路过的黄,继续追了下去。随后,李小文到学校操场追打李某强,李某强前来劝阻。后来被闻讯赶来的其他老师控制,被在场的公安人员抓获。

李小文在校园内持刀砍杀无自卫能力的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教师等41人,造成1人重伤ⅱ级,7人轻伤ⅰ级,23人轻伤ⅱ级,10人轻伤。

扩展数据

案件审理:

一、一审判决

2020年9月8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苍梧县王宓镇中心小学持刀刺人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小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小文不服,提起上诉。

二、二审判决

65438、2020年2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李小文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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