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小学生
教育部禁止中小学教师7种不当教育行为;
1.身体伤害,通过击打或者扎刺直接造成身体疼痛的体罚;2.是超限惩罚,如超出正常限度站立的惩罚、反复模仿、强行做出不舒服的动作或姿势、间接伤害身心的变相体罚,如故意隔离;3.言行带有侮辱性和贬义,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侮辱或者侵害学生人格尊严的;4.惩罚所有学生的个人或少数群体的违规行为;5.因学生的个人学习成绩而惩罚他们;6.是因为个人的情绪、好恶,还是选择性的实施教育惩罚;7.就是指派学生代替自己去惩罚其他学生。
我觉得之前发生的一件事,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我认为国家处理这件事是正确的。至于网络上存在一类人,会制约老师教育学生。老师应该怎么教学生?这样的问题。以上七项完全合理合法。他是尊重学生个人的典范。如果你当老师连这个都做不到,怎么给别人当老师?一点尊重都没有。学生作为人的权利与教育无关。对学生进行言语和肢体攻击。你永远不知道这对学生的伤害有多大。这种学生以后可能不喜欢学习,讨厌老师,不喜欢老师,反社会。
就像很久以前处于风口浪尖的那个案子,20多年后,老师当街被扇耳光。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如果老师没有那样做,这种情况还会发生吗?这个学生很久以前刚出狱。在采访中,记者问他是否后悔这样的行为。那个学生还是坚定的说自己没有后悔。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行为是多么有害。
生而为人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