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留级有哪些程序?

1.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留级。如果复读一节课,只有特殊情况下无法上学和退学,课程延期也有可能复读。如确有特殊情况,如学生因受伤或不可抗拒因素累计缺课一定时间,需出具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监护人会要求学校暂停其学业。只有县教育局批准,才能留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印发《天津市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提到了升本、复读问题,具体如下:

第十一条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应当保证每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受教育年限。原则上,小学不实行留级制度。

第十二条

极少数学习困难的学生,可以由学校征求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见,并报区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留级。学校要耐心教育和帮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切不可歧视。

3.转学复读的家长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转学信。

2)学生的户口本及与父母同一户口本复印件,居住房屋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租赁合同)。

3)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4)学生健康记录卡(或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